光(偶尔他会精进自己的鲁特琴技能,由于太吵、不成曲调被她叫停)。 约内斯曾在亚琛的骑士马上比武中夺魁,这个热心的年轻人自愿给他当马战陪练,高迦米拉坐在树荫下观战。对于木枪这种只在第一回合使用的一次性武器,要领步骤不多,主要在操作难度上。 金棕色头发的年轻人先用死靶子示范了几遍,又让伊西多尔静坐马背用盾来接他的枪,等到地上堆满了木枪的残骸才开始让他亲自体验。(“就算今天用废五十把比武长/枪都没问题。这不是真的武器,十几岁小男孩的玩具罢了。再说我们也不差这点钱。”“地大税多”的德累斯顿领主一脸无所谓地解释道。) “枪夹腋下,保持稳定,临近冲撞,错开坐骑。胳膊别这么僵,”约内斯帮他调整起始姿势,简短吩咐,“真到了战场上刺人刺马你随意,但刺人最好刺防护少的地方,或者直接令其失去平衡摔落下马。当然,自我防护更重要,有时候宁愿躲开这一击。这是题外话了,萨拉森人不会有长/枪.....” 为什么这对同胞兄妹的性格恰恰相反......由于他的啰嗦絮叨,黑发青年微皱起眉头,投去一道有些不耐烦的目光,却被“啪”的一声拍下面甲隔断了视线,差点夹住头发。 “好好干,小子。” 结果伊西多尔竟然第三回就完美通过了。 “天哪,你真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在陌生人和熟人面前差异巨大的约内斯很快就释放了他的厚脸皮技能,“你真的从来没学过马战吗?不去参加马上比武太可惜了!说不定能把那些北方壮汉都捅出窟窿。” 黑发青年藏住了“你教过几个学生”的疑问,掀开面甲对他扯出一个骄傲又耀眼的微笑,“我以前又不是贵族,学这个做什么?不是我厉害,是他们太差劲。” 然而高迦米拉却不像她的兄弟那样惊喜,她看出了伊西多尔进步神速的原因。他单手驭马的技能一流,像是早已习惯,因此只需注意托稳长/枪保持平稳(而且他原本的平衡能力就很好)。而这正是大多数人无法立即掌握的,她还记得约内斯刚开始学马战时习惯不了单手驭马,弄错了指令让马匹不断后退。然而他的马也不听话,好几次都没跑出一条直线,长/枪撞上绑在稻草人身上的盾牌了都不知道要转弯后撤,直接跨过后方围栏把他掀翻在地摔断了左臂,这也正是他缺席朝圣的原因。而伊西多尔一个商人之子,应该不太有机会骑马,他是怎么训练的? 提到单手驭马她首先想到的居然是鲍德温。他们曾一起骑马出行多次,很难相信这个右半边身体不便、走路都微跛的少年却能够利落潇洒地骑行。 由于那时麻风病已经侵蚀了他的视力,不能暴露于强光下,他们大多在清晨或傍晚出行,选择耶路撒冷周围的郊外,锡安山或者橄榄山旁生长着灌木的原野,或者是巡幸沿海城市时在沙滩上骑马。他们像一对外出打猎的年轻领主夫妇,没有身份与疾病的限制,任凭皂荚木和番石榴的枝叶刮擦过衣角、晨昏的微风拂过耳鬓,她曾认为这段快乐的时光能持续得更久。 坐骑的灵活充分饰去他原本的不便,她觉得马背上的鲍德温很自由,精力充沛、锋芒毕露,那双平日里看起来有些忧郁的蓝眸里此刻燃烧着一团明亮炽烈的火焰,有着少年人独有的自信与骄傲,仿佛世间没有他办不到的事。他仅用左手握着缰绳,娴熟利索地收紧长度并将多余段缠在掌心,这样轻微幅度的动作就能让坐骑通过马嚼子传来的松紧震颤判断主人的指令。 “缠松一些,如果你不想勒破伤口的话。”她有时会这样劝他,得到的回应常常是一个有些许不耐的眼神:“我有分寸。” 她还记得那天准备完毕后他回头冲她露出一个略带挑衅的笑,露出左上嘴角的犬牙,撕破优雅乖巧的假面,反倒更像个活生生的人。“可别输给我呀,达芙涅。”他说。 完全放开、没有顾忌时鲍德温的骑术能发挥得很好,有时甚至能赢过她。他从不像那些只顾及仪态的贵族子弟,走在哪里都像走在仪仗队里,把摇腰杆挺得僵直、高高昂着头,需要加速时他会伏低身体、任凭带起的疾风卷乱微卷的金发,放任坐骑悠闲地慢跑时会随着它的动作微微晃动——像醉酒者的漫步,看似懒散,实则保持机警,随时做好掉头、加速的准备。还有,可能是由于单手控马,他勒马的动作洒脱不羁,有种别样的帅气。 “你是左撇子吗?”那时她对他的观察还不细致,以至于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 鲍德温猛得收紧缰绳,原本还在试图超过她的坐骑嘶鸣一声,减速并掉过头来往山下慢慢走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六年了。我已经不分惯用手了。”或者说,都习惯了。 她留意到他的右手自始自终垂在身侧,没有握拳也没有扶住任何东西。他从未在她面前暴/露过右手。达芙涅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她必须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