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唯恐墙上的钟表走得太快了,所以嘴里嘟囔起来也是吐字如飞,“我的肉我的胸脯唻,但愿你还没走远,赶快来吧,来吧。” “嗯,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他转而又想道,就像一只刚当上头领的银背大猩猩,“老虎的眼皮子底下最安全。” “噢,来吧,来吧,嗯,对了,就是这样……”他手舞足蹈地想道,开始发挥那点存量非常有限的极其可怜的想象力了。 “哦,我想起来了,”他又兴奋异常地想道,心中的龌龊理想俨然已经实现了的样子,“有个比较另类一点的样子还没充分地用过呢,这回要是用的话效果一定非常精彩,这个路子以前虽然也用过那么三两次,不过当时并没有尽兴,其实有些地方还可以再改进一下的……” 这个死鬼,真是下流透顶了。 他一边心花怒放地激动万分地给她打电话,让她尽快赶到自己家里来,一边肆无忌惮地极尽所能地想象着两人见面之后的鲜活场景,不知不觉间就迷得不行了。 他很自豪,觉得自己的身材还是很伟岸的,肩膀还是很宽阔的,胸膛还是很厚实的,不失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尤其是在她面前,而不是他老婆面前。 她接通电话后先是象征性地犹豫了一下,然后又和他确定了一下桂芹上街的活动安排,这才从刘莺莺那里慌慌张张、急急忙忙、迫不及待地往他家里赶。 她心里明白,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越早结束越安全,她和他两人必须得给自己多留点余路,以防止桂芹提前回家才行。 她和他现在是一条战线里的人,必须得一直对外才行,尽管她从来都不恨桂芹,甚至很多时候还觉得很对不起人家,即她的大恩人。 她的心也热了,整个人火烧火燎的,只想尽快飞过来,好投入他的怀抱,让他尽兴,她自己也好尽兴,既然大家同样都不是什么好人。 能麻利地坏到一块去也是一种难得的缘分,正如酒逢知己千杯少一样,她和他之间就是不缺这种缘分,相见恨晚之情更是不言而喻的了。 “刘莺莺这个贱货应该知道是谁给我打的电话,”她一边假装非常不好意思地和对方热情地道别,一边暗自想道,觉得在同道中人跟前也要好好地演戏才行,“她这货在别的事上不行,就是弄这些下流事在行,真是什么事都瞒不过她的风流眼睛。” “不过她也有一点挺好的,别人不能不佩服,”在充分地讨厌完之后她又开始怜惜起对方了,这中间根本就没什么转换的难度,“那就是她的嘴特别严,不该说的话从来不乱说,不该问的事从来不随便问,特别能替别人考虑。” “我要是男人的话我也得找她这种女人当情人,只要钱给够了,她可真是一点毛病都没有,要多温柔有多温柔,要多听话有多听话,保证伺候得人舒舒服服的,比当神仙都好上一万倍……” 她就差爱上她了,只是她还没到那个层次。 而刘莺莺则一边笑意盈盈地满眼含情地亲自到门口送别她,一边像亲姊妹一样柔声细语地关爱体贴地叮嘱她道:“我妹唻,别慌啊,慢慢地走,路上小心车啊……” 她回头朝刘莺莺甜甜地笑了笑,并用力摆了摆手示意了她一下。她知道刘莺莺是在关心她那走起路来并不太利索的腿脚,因此心里不禁感觉到一阵异样的温暖,那份温暖特别充实,特别持久,特别有魅力,令她终生都难以忘怀。 谁说贱人之间没有感情?她们不就是吗? “沉住气,不乱看,大大方方地直接往里走,”姜宁心怀小鹿般进入世林说的那家理发店之后,低头含胸地迈着凌乱的小碎步穿过店内狭小的空间,走向通往翡翠城小区的那扇小暗门,同时面红耳赤地悄悄告诉自己,“既不能像做贼一样慌里慌张地跑过去,也不能像逛街一样磨磨蹭蹭地在这里逗留,要是跑得快了,走得急了,他们就会看出来我的腿脚不好,就会记住我,要是走得太慢了,他们也会记住我。” “为什么走得慢了也会被记住呢?”她又兀自问起来,遂觉得这个问题非常有趣,很值得深入地思考一番,“因为我长得还是比较漂亮的,甚至是比较性感的,而且是一种特别的与众不同的性感,按理说应该能迷住不少男人,或者不客气地说是能迷住所有的男人……” 她那白白黄黄的漂亮脸蛋上一共有五个很小很小的黑痣,分别在额头左上角,右眼的左眼角,下巴的左边,鼻梁的右边,左边太阳穴附近。 她无数次照过镜子,当然知道这些黑痣的位置和大小。 那个在家里急等着她的他也知道,因为他曾经捧着她的脸细细地看过很多次。 他就是这点癖好让她心动不已,惹得她非常喜欢他。 这是她第二次斗胆走这条他另外开辟出来的蹊径了,尽管已经有过一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