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我跟着罗伯特教授去救助曼切斯特的伤员,那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巷战,我就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看见了金妮芙拉。在之前的一个巷口,他的哥哥弗雷德突然冲过来攻击我身后的伤员,我对他施了一个昏迷咒,但是我的伤员久经沙场,动作比我更快,他施了索命咒。
然后,弗雷德死了。我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我在圣芒戈的日子里,每天可以看见超过一百次的死亡,死状各式各样,到那里的最初的一个月里,我最起码装殓了一千具麻瓜尸体和三百具巫师尸体,克拉布和高尔的本职工作就是搬运尸体,他们块头很大,总给人一种力大无穷的错觉。只有我知道,他们在那里搬运的最多的就是自己的脂肪。
我拐过一个弯,金妮和我相隔五六米,一个不知道什么咒语飞来,我来不及抽魔杖,金妮率先施了一个铁甲咒,我反正是成了我那个小队的唯一幸存者。
她说:“他只是军医,他是无辜的。”然后她缴了我的械,让我帮她旁边的洛夫古德处理伤口。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我一边嘲弄地说,一边替卢娜打绷带,她的伤口不严重,顶多三天就能痊愈。
“从感情上说,我觉得无所谓。”她把一头长发散开,好让头皮上的一点擦伤好受一点,然后她在我旁边席地而坐,“而且,医生不是只救命吗?”
“救命?”我苦笑了一声,“大部分时候我都只是无能为力。”
“成功一次就很棒啦。”卢娜咯咯地笑了,“再怎么说,你毕竟帮了我。”
“谢谢。”金妮芙拉看着我,很认真地说。然后她站起身,把魔杖扔给了我,“接着,马尔福。我希望下一次能少死点人。”
我看着金妮拉着卢娜远去的背影,问:“你们要去那里?”
她一摆手,潇洒地说:“回学校读书。我们只是出来买点墨水的。”
然后,我想到。那一天,她十七岁。
我后来和她写了很多信,只有三四封寄了出去,大部分我都藏在我的书房里,我用箱子装,三年就装了整整三大箱。后来我在马尔福庄园的西边圈了一块小地方,把一些不怎么看的东西都堆在那里。在我搬出去的第二年,那里失了火,我一封信都没有救回来。就像我的无数个病人一样。
金妮给我回的一两封信保存的很好。头一封是说卢娜接手了《唱唱反调》的编辑任务,后来一封就是说她被法国的一个魁地奇队相中了,要离开英国。最后一封是她出事以后我整理她的东西时看到的,就在第二封信寄出去之后没多久写的,但是一直没有寄给我。她说,因为打仗的缘故,比赛没法好好进行,她进队没两天球队就解散了。然后她又回到英国,在卢娜那里谋一份差事,为《唱唱反调》撰稿。
我把金妮送到罗伯特教授的手术室以后,就花重金买下《唱唱反调》之前两年的所有刊期,我用手抚摸她写过的每一个字,觉得都带着金妮芙拉温热的鲜血。我花了三个晚上发疯一样把那些文章浏览了一遍,她原来早在两年前就成了战地记者,过上了那种刀口舔血的日子。
所以,苏格拉荒郊的爆炸案不是意外,她救走了两个五岁的小男孩。韦斯莱一家,她是最后一个,但是她从来不怕死。我找到金妮的时候她的呼吸已经停止了,除了微弱的心跳完全无法把她和活人联系在一起。右脸三级烧伤,右眼很可能永远失明,颅骨粉碎性骨折,腰部断了两根脊骨,罗伯特信誓旦旦地说,就算把她救活她下身也会瘫痪。
“她活不了的。”罗伯特语重心长地抚摸着我的背,“我可以试试,她醒不醒地过来就听天由命了。”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救她。”我看着罗伯特的蓝眼睛,很认真地说。然后,我看见他无奈地摇摇头,问我为什么。
我说:“金妮芙拉是我今生挚爱。”
【金妮】
一个星期过得很快,因为他一直陪我,一直和我讲故事,讲我们以前的故事。我的右手能够动了,我相信我其他地方总有一天也能听话的。我相信他的所有办法,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他对我很好。
他送给我一块木板,还有一个叫做“蜡笔”的东西。他教我写字,教我表达自己的话。但我总觉得没什么特别想说的,然后我就在白纸上认真而歪斜地写:“现在很好。”他指出了我的两个拼写错误,然后握住了我的手,一个劲地夸我很棒。真有意思,他就像哄一个小孩子,但我确实体会到了当一个小孩子的幸福。
他教我发音,对着最简单的字母表,但是我还是常常搞砸。我想我小时候学说话要是也这么费劲不知道谁能忍受下来,然后我用蜡笔写下“家庭”,他看着我,就这么一个对视我就知道他明白我的意思,我想知道我的家人们怎么样了。
“他们都很好。”他平静地说,“但是他们都不知道你还活着。”
我用蜡笔费力地敲下“为什么”,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亲爱的,你得恢复地好多了才行,你也不想妈妈替你担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