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栀璃鸢年>女生耽美>初恋>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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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3)

“进!”

苏晗话音刚落,屋门便被推开了。来者戴着口罩,梳着二八分头,头发因打蜡而油光锃亮,一双棕黄色的马丁靴,配着一身米黄色工装,一副精神小伙的派头。这身行头是方磊出门在外的标配。

“哟,知道敲门了,多日不见,学会讲礼貌了。”见到老同学后,苏晗因无趣而紧致的五官慢慢舒展开,嘴角微微向上扬起,整个人精神起来。

“作为你在北京为数不多的大学同学,我来实施一下人道主义精神,对你表示一番慰问关怀,免得你一个人在这里伤春悲秋慨叹世态炎凉。”方磊将手提的香蕉和苹果放在床头桌上,喜气洋洋的表情透过口罩露了出来,好像他来看的不是头疼发热的病人,而是探望生完孩子坐月子的功臣。

方磊的话说对了一半。他们同期毕业的大学同学,留在北京的不多,两只手数过来绰绰有余。在被北京这座庞大怪物的吞噬前,大部分同学选择逃逸,投入到祖国二三线城市的建设中去了。但所谓的“人道主义精神”则是无稽之谈了,这只不过是方磊从公司里溜出来的一个借口罢了。

方磊掰开一根香蕉,递给苏晗,见苏晗摇头便没再强求,自己把口罩拉到下巴上,毫不客气地吞咽起来。

这不是方磊第一次迈进这间病房。苏晗刚来住院的时候,就是方磊陪同办理的住院手续,还调侃苏晗腕带上的手环,就像爱狗人士给心爱的小狗戴上项圈一样,担心走丢,于是加了一个标明身份的狗牌做保险。

友情是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非常奇妙的感觉,令人啧啧称奇,哪怕两个人性格不同,爱好迥异,年龄、语言、身世、财富、地位不一样……只要两人身上散发出的“磁场”是兼容的,就会彼此欣赏,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即使天南海北般闲扯,也能让人身心感到愉悦。作为群体属性的人类,在有了友情的加持后,生活上自然会多几分舒适感。作为苏晗大学同学的方磊——同时也是毕业后联系最为频繁的同学之一——在这个时候出现,给他苦闷的病榻生活带来了不少乐趣。不同于苏晗的沉闷和内敛,方磊正好相反,可以称得上伶牙俐齿、八面玲珑,这让原本就潇洒帅气的他,在别人面前——尤其是在女孩子面前——博得了更多的好感。在学生时代,方磊很容易成为女生的焦点,成为她们茶余饭后的话题人物,“谁谁又和方磊好上了”,“谁谁又和方磊分手了”,这些多多少少带有以讹传讹的信息,在方磊耳朵里根本留存不住,他从不去承认或者反驳,在他看来,感情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真假之间亦有不少乐趣。从效果上来看,对别人的议论毫不在意,反而让他得到了更多的欣赏。

方磊我行我素的气质来自于背后家庭环境的熏陶。他出生于大城市,在懂事后不久就跟着父母游历遍了全国的大好河山,高中阶段还在国外交流过半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主见太强的话,他极有可能被父母送往外国读书。出国交流的日子让方磊意识到异国他乡的孤寂,他不想将大好青春葬送在自己本就不热衷的学业上,他向往的是一种洒脱、舒心的日子,最重要的是自己喜欢,而非活在父母规划好的道路上和别人歆羡的眼光中,像是一个没有主意的演员,全套的戏份都是在导演和编剧的指挥下彻头彻尾演出给别人看的。

在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父母的言传身教下,方磊即使再不喜欢学习,长期的耳濡目染外加优良的基因遗传使得他轻松考上了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不算孬也称不上好的工作。别人奋斗大半生的东西对他而言不过是与生俱来的,因而他找工作只是为了能够有点事情做,看上去不至于吊儿郎当。

相比之下苏晗就没有这般福气,来自小地方的他只知道读书改变命运,考上大学才让他有了离开生于斯养育斯求学于斯近二十载的小县城的机会。北京是他接触到的第一个大城市,大城市里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让他一时迷了方向。在学校这座象牙塔里,他以最低廉的生活成本享受着这座城市带来的便捷——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免费的博物馆艺术馆,休闲健身的绿荫公园,二环胡同里的民俗风情……可当他真正走出校园后,这座城市展示出本来面目,像一头巨兽般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它的獠牙,让苏晗不战而栗,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走好脚下每一步,生怕一着不慎就被这座城市无情地吞噬掉,不留任何痕迹。

即便如此,苏晗仍旧心甘情愿地融入到这座城市中来。它像一块巨大的磁铁,让人一旦靠近了爱上它后便难以撤离。它的包容开放使得苏晗在这个年龄即使孑身一人也不会受到像小县城里那样不友好的目光,它的活力四射使得年轻人每日都能朝气蓬勃寻求发展而不是像小县城那样暮气沉沉。它干净,繁华,热闹,发达。一张张城市名片带来的群聚效应,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前来报道。能够在它的羽翼下生活下去,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肯定,尤其是对于来自小地方的人来说,这份肯定是对他们多年辛苦最好的回报,也是支撑他们继续在这座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拼搏下去的最强动力。

孤身一人在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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