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那是一个再俗套不过的故事。
年届花甲的老人,眼睁睁地看着独子和儿媳与妖魔同归于尽,自己却无能为力。年轻时也是除魔师中翘楚,如今却疾病缠身实力大减的他因此深受打击,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幼孙离开了伤心地,从此开始了居无定所的流浪。
不知道究竟是天赐还是诅咒,流着他们许姓一族鲜血的人,总是格外容易觉醒身为除魔师的能力——不过饶是如此,刚满周岁不久就能镇鬼见妖的“妖孽”,老爷子也还是平生头一次遇见,对方偏偏还是他在这个世界上仅剩的血脉,他唯一的乖孙。
老爷子的脾气倔,以前老伴还在的时候,经常笑称他为老犟驴,一着急上头,打定了主意,十头牛都拉不回,撞得头破血流也不肯服一句软。他腰板子挺直了大半辈子,和不少从前的故交朋友闹得不痛快,就是因为那宁折不弯的臭毛病。
在儿子儿媳死后,抱着还在嗷嗷待哺的奶娃,老爷子一夜之间憔悴了不少,鬓边也多了不少霜白。以往总是端着板着,每一条皱纹里都写着傲气的脸上难得添了点英雄迟暮的感伤和沉重,特别是在孙子的特殊体质展露后,他坐在老宅的石阶上抽了一整宿的旱烟,第二天白天便找上了年轻时割袍断义,自此不相往来的师兄家门,求了一条保命添福的长命锁。
可惜的是,老爷子破天荒的放下身段从身为顶级炼器师的师兄那得来的长命锁,并没有保得了孩子多久的平安。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没有任何自保能力却又拥有如此磅礴灵力的孩子对妖魔来说简直堪比人参果唐僧肉,不知引来多少或明或暗的觊觎垂涎。
又一次险之又险地把孩子从妖魔爪下救回来后,老爷子这次倒没有再抽自己心爱的旱烟,而是带着彼时已经学会走路的小乖孙,恭恭敬敬地在许家列祖列宗的牌位前磕了几百个响头。几百个响头磕完,他就转手开始教还没满三岁的孩子许家传承千年的除魔手段。
每一个认识老爷子的人都说他疯了,或者说就连疯子都不会想到去教一个两岁的孩子如此危险又诡谲的知识。
“天地山青法无常,四象阴阳定坤乾”天际微亮,繁星仍在墨蓝的幕布之上闪烁,一个还不到石桌高的孩子就已经捧着本编线的古籍,摇头晃脑地念着其上手写的繁体小楷,童声软糯,语气却极为认真。
不远处的石板凳上,泡了一壶浓浓酽茶的老爷子捋着自己的胡须,露出了欣慰的笑意。
自身事自身明,老爷子清楚得很,以他如今半截身子入土的年纪,再加上因为儿子儿媳的祸事而催心剖胆,肝肠寸断,想来也不是什么长寿绵延的命数。自己的孙子聪明伶俐又懂事,恨就恨在那遭天妒的体质之上,如今他还活着,尚能周旋一二,待到他寿终,一个至多不过十岁出头的孩子,无父无母孑然一身,又该如何再这世道过活?
靠自己的那些老朋友,亦或是托付给协会的守育所?
他曾经在心底升起过无数类似的念头,却又很快被他自己掐灭。
过命的至交好友他不是没有,协会系统规范的收留制度老爷子也信得过,可是这一切全都建立在他的乖孙是个普通孩子的前提上。
交情友谊这种东西,是会随时间消磨而渐渐变淡的,特别是在维系感情的一方过世的情况下,因为孩子导致的袭击和麻烦一次两次也许会被谅解,可如果是三次四次甚至无数次呢?同样,本就是出于责任感和补偿产生的收留除魔师遗孀的守育所更加不可能为了单独一个孩子,而让大部分人也受到牵连。
求人如吞三尺剑,靠人如上九重天。
他必须要在这条老命走到尽头前,教会孩子最最基础的求生手段。严苛也好残忍也罢,就算会被怨恨仇视,只要能够让他在自己走后,也能活得自由自在无所拘束,那么一切就都值得。
——————————————
“三岁生日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杀了只血妖魔。”低垂下眼帘,许轻凡的右手轻颤,沉默半晌后,努力用一种十分平淡的语气继续讲述道,“说是亲自动手,其实那血妖魔早早就被老爷子绑好了,动弹不得他把自己的除魔兵器,也就是那把银色镰刀交给我,让我斩下它的脑袋。”
沈黎的呼吸微微一窒。
三岁的时候,那个年纪的自己可能还光着屁股在村头街尾乱蹿,而他怀里的这个孩子,却已经直面了这个世界的血腥和黑暗。
“那个时候,我很害怕老爷子说着要给我一份大礼物,结果我走到院子里的时候,看见的却是一只比我的个头还要高上许多的大虫子。”舔了舔自己有点干涩的嘴唇,许轻凡努力挤出一抹浅淡的笑容,“它一见到我,还张大了嘴巴,露出一嘴尖利的牙齿,吓得我一屁股跌在了地上。”
沉默了片刻,沈黎低下头靠近许轻凡的发顶,轻轻蹭了几下。
沉浸于回忆的许轻凡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而是目光悠远地追思着那些被自己刻意遗忘的琐碎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