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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欺负我(1 / 2)

近来,有关傅家新任掌门人的新闻层出不穷,媒体们就偏爱这种英俊多金,又位高权重的单身男人,好似带上了傅砚泽三个字,杂志的销量都会更好一些。

【傅家新一代权利中心:野心勃勃的改革家】

【奥宇集团董事长参加新亚洲国际金融峰会,并致辞开幕】

【当红影星手挽傅氏掌门人出席慈善晚宴,疑似好事将近】

【......】

港媒的娱乐八卦杂志起的标题很博人眼球,女明星和豪门的八卦向来经久不衰,果然,报刊亭老板将其铺在最外面。

霍甯婉路过公司楼下的报刊亭,鬼使神差买了这本纸张和印刷都质量极差的三流娱乐杂志,翻开内页,看见那风度翩翩的男人手执酒杯和同伴寒暄,身旁站着上个月从柏林电影节征战而归的新一代华人影后,女人用那双深情又美丽的眼睛看着一旁的男人,崇拜爱慕拍的一清二楚。

这照片很明显是偷拍,有些模糊,没有把傅砚泽一半的英俊展露出来,但那又怎样?一杯咖啡的时间,霍甯婉看见这报刊亭老板卖出了十来本,笑得嘴都合不拢。

他果然将成年人的游戏规则烂熟于心,玩得出彩。

“什么垃圾杂志,垃圾狗仔,垃圾男人。”霍甯婉一口气喝掉摩卡,走回报刊亭,把杂志送回去,把那老板吓了一跳,她冷冰冰:“不用退钱了,老板。”

这件事过后几天,霍甯婉飞去了港城,参加沈常乐的婚礼,一头火红张扬的头发换成了低调的蓝黑色。

在阳光下才能见到那一头别致而灿烂的光芒。

沈常乐选的伴娘服是旗袍款式,淡蓝色的真丝缎子上绣着蝴蝶,是最精湛的绣娘一针一线绣上去的。

霍甯婉对旗袍并不陌生,她从小就看着筠姨穿各种各样漂亮的旗袍,哪有不动心,但无奈她长得一点也不古典,又喜欢捯饬头发,所以从没尝试过,今天倒是第一次穿。

实在是爱不释手,当晚她就找筠姨借了一件旗袍去参加沈常乐的单身party,婚礼定在两天后,单身party的地点就在港城新开的一家庄园式酒店,她姐妹阔气,包了整栋酒店用作婚礼接待。

霍甯婉对港城有很复杂的情绪,也许是这里是傅砚泽从小长大的地方,听路听野说,傅砚泽十五岁之后才住回上京的傅家老宅。

所以,港城算傅砚泽的半个家乡,一点也不为过。

来港城之前,她就告诫过自己,不要多想,一个情场上游走自如,绝不拖泥带水的渣男怎么就值得她惦记呢?难不成还真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霍甯婉,你一个未来老公一定是入赘的爽文女主,在这自怨自艾不是有病?

沈家大小姐的单身party自然排面不小,帅哥多得人眼花缭乱,霍甯婉心想,幸好路听野没来啊,来了岂不是得闹翻天?

沈常乐酒量不好,一喝就上头,她笑嘻嘻地抱住霍甯婉,下巴尖支在她的颈窝,呼吸喷出属于女人的馨香。沈常乐在她耳边说话,暧昧至极,说吧台的那位英国帅哥怎么样,是不是很对你的胃口啊?

霍甯婉当即抬眼,朝吧台望去。

她也是喝多的状态,视线里朦朦胧胧多出一道修长清隽的身影,丰神俊朗,玉树临风,芝兰玉树......

那一瞬间,她脑袋里蹦出好多绝美的四字成语。

“好帅啊....英国男人,有——有这么帅嘛!”霍甯婉打了个酒嗝,双颊红彤彤的,一双莹而饱满的黑眸微微涣散。

“当然有....!若、若不是我后天结婚了,我就去问他问他联系、方式了!”沈常乐闭着眼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霍甯婉至少还有最后的理智,她想,你居然还记得你后天结婚啊,姐妹。

她都不记得后天是沈常乐婚礼了诶。

喝酒真的好快乐,就像在游乐园坐旋转木马,身体发烫,心跳躁动。

蹦迪结束,霍甯婉实在撑不住,要先回房间睡觉,倒也不是不能喝了,她甚至还能喝龙舌兰,只是高跟鞋穿太久,她的脚在鞋里快肿胀了,得回房间换鞋。

嗯,才不是醉了。

好不容易甩掉沈常乐身边负责的小助理,她一个人摇摇摆摆地进了电梯,电梯门关上灯瞬间,她再也撑不住,把高跟鞋甩掉,深深吁出一口气。

呜....

地毯好柔软好舒服。

她刷卡,按下顶层,她不知道的是,她的房间并不在顶层。而是在次顶层。她弄错了。

顶层一共只有两间套房,其中一间是沈常乐的,另一间不知道给了谁。因为她偶而会来顶楼找沈常乐,所以房卡的电梯权限并不拘于她那一层。

就在她昏昏欲睡之际,电梯叮一下,缓缓开启。

霍甯婉打了个哈欠,双眼半寐,顾不得捡鞋子,她摇摇晃晃往外走,不小心撞到了墙,她呜了一声,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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