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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私奔(2 / 2)

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有人给他收尸,他会横死在大街上,尸体上会沾满乱爬的蚂蚁,然后再也见不到父皇母后,再也听不到羽花羽草的声音……

南宫浔书越想越悲观,都没发觉自己掉了眼泪。

‘咚——’

审讯室半掩的门被踹开,南宫浔书扭身,脸上的小珍珠被窗户外透出的阳光照得晶莹剔透,看起来委屈巴巴的。

应与念只呆了半秒,拉上南宫浔书的手腕就跑。

咸咸的泪水落在唇边,南宫浔书在心里痛骂自己真没出息。

他用袖子胡乱擦了眼泪,擦得眼睛红红的,轻声问道:“你又要带本宫去哪?不是不管本宫了吗?”

“别说话。”

应与念拉着他跑出警局,速度太快,耳边的风将南宫浔书的发丝吹得扬起,在空中飘逸飞舞。

疾行实在是太不雅观了,南宫浔书抬眸看着应与念的后脑勺,一手被拉着,另一只手提着长袍,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跑,但还是乖乖地跟着。

拽着一个穿成这样的人在大街上逃窜是应与念活在这世上二十七年来干得最丢人的事。

周围疑惑的眼神越来越多,应与念把南宫浔书推进一个小胡同,见没人追过来,松开他后,撑着膝盖喘气,“吗的累死哥了,休息一会再跑。”

两人对比强烈,同是一路跑出来,南宫浔书没有一点累的样子,气都不带喘的,他整理了下头发,问:“不是要把本宫扔了吗?为什么还要回来拉走本宫?”

哼,搞得有点像私奔。

“你以为我想啊!要不是听见那两个警察商量着要卖你,而我又心地善良,谁乐意管你?”

南宫浔书蹙眉,听不懂,问了一个他一直想问的问题:“你说的,警察,到底是什么?”

“……”

应与念彻底迷惑,就算人脑子有问题,或者有精神病,也不应该不知道警察是什么吧?!

“你小时候就没听过一首儿歌吗?”

南宫浔书不解:“什么?”

应与念用大白嗓唱道:“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

“好难听啊。”南宫浔书想捂耳朵,“可以不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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