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想象,“红蔷薇”主动贴上来,对李松岭来说是一个怎么样的惊喜。
两人交往迅速升温,很快就到了如胶似漆、难舍难分的地步了。
这时,“红蔷薇”突然提出要与李松岭一起东渡日本,结为百年之好。
这对于李松岭而言,自然是求之不得。
但他担心两点:
一是到了日本之后的工作和生计问题;
二是手头上缺钱,别说安家费了,路费都成问题,而且“红蔷薇”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养她需要花费一大笔钱财。
李松岭很为难,但“红蔷薇”却情意绵绵地表示,钱,她有一些,足够花个一两年的;
工作嘛,问题也不大,她认识一位日本商人,只要帮助这个商人解决一些问题,到日本后工作就包在人家身上了,并且还有一笔不菲的酬劳。
李松岭已经难以自拔了,对“红蔷薇”言听计从,不假思索地点头答应。
于是,李松岭通过这个女人的牵线,和小野昭明的助手今井纯见了面。
双方议定:行动之前,先给李松岭30两黄金以及一本日本护照。
事成之后,加付黄金20两,将他和“红蔷薇”安全送往日本,抵达后安排薪金优厚的工作,并赠送住房一套。
一切准备就绪,小野昭明终于等来了行动的那个星期日。
上午九时半,一辆挂着特种车辆牌照的吉普车行驶至监狱大门外。
汽车停下之后,下来了两个身穿蓝色西装的男子,一个空手,一个拎着黑色牛皮公文包。
两人在监狱大门口的岗亭前驻足,向警卫出示了证件和公文,说是地方法院的法官,奉命前来办理释放一名改判囚犯的公事。
警卫按照管理,往狱政科打了电话,然后把人请到了接待室。
片刻后,从里面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的男子,此人正是值班的狱政官徐志强。
他验看过来人的一应证件、公文后,打电话叫来了和他一起值班的书记员,让书记员办理相关手续。
书记员已经五十多岁,对小野昭明的阴谋丝毫不了解,徐志强把他拉出来完全是为了等万一事情败露之后时好有个与己无关的证明。
国米政府贪腐成风,法院常有先判后放之事,有时甚至白天把人判进了监狱,当天半夜就发文来改判放人的。
所以,书记员对星期天放人倒也不觉得奇怪。
只是,他看了犯人名字后,想起此人是外籍囚犯,又是判了重刑的,于是就向徐志强提出:“这个犯人办理释放手续恐怕得向上面报告一声吧?”
徐志强点头道:“对,是要向上峰报告一声为妥。今天监狱是哪位监狱长值班?”
“好像是叶彪!”
徐志强当即让老书记员带着证件和公文到叶彪那里去批。
叶彪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今天的值班是他特意调换来的,二话不说签了字。
徐志强干脆装腔装到底,自己也不挪步,就叫老书记员拿了释放的手续去重刑犯监区通知放人。
那边狱警牛德发早就在等着了,当下便叫了松下浩二的假名字把人带了出去。
到了大门口,警卫查看了相关手续就放行了。
这件事本来是可蒙混过关的,因为监狱方面有“特种刑事裁定书”作为存档,其他不知情的官员都认为释放这样一个囚犯是很正常的。
监狱是刑罚执行单位,并不参与犯人的复审。
而法院仍然认为他们判罚的犯人还在监狱继续服刑,也不会特意去监狱查看。
总之,监狱里少了一个人,是没人会在意的。
所以,从副监狱长叶彪,到狱政官徐志强,再到狱警牛德发都是心中暗喜。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四天后这件事就被捅了出来。
原来,老头子身边的何长官接到了一封从监狱中发出来的信函,是一名美国籍囚犯从监狱中发出的。
这个美国佬不久前在上海犯了一起命案,被当当地地方法院派出有期徒刑16年,不知是出于哪方面的考虑,经司法院批准,他被押解到了南京的监狱服刑。
这个美国佬的父亲以前在日本做过生意,当时何长官恰好在日本东京的振武学校留学,在经济上得到了美国人的资助,两人私交不错。
这一情况,美国囚犯一开始并不知道,后来在服刑期间和父亲通信才了解到在南京有父亲的一位故交,于是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