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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医馆看病(1 / 2)

其实没什么好纠结的,现在住的房子虽然旧了一点,但不漏风也不漏雨。

修不修,无非是住的舒适度上的差别,比起治病来说,并不是梁崇的刚需。

但治病就不一样了,在山上和托雅及那日苏姐弟俩一起生活时还不觉得,毕竟三人日常的交流比较少,而且他们也能看懂梁崇的大部分手语。

但自从搬下山后,梁崇接触的人多了起来,不会说话不但让她交流受限,对日常生活也有很大影响。

比如一开始在松树村找大夫时,因为没人看得懂手语,全程的交流就很不方便。

日常去卖货和推销地里的产出时,也不得不带一名翻译。

在卖韭黄和羊肚菌的时候,梁崇没去集市上摆摊售卖,也有这一层面的考虑。

毕竟她是个哑巴,不能开口吆喝,顾客跟她讨价还价时,她无法很好的作出回应。

虽然可以写在纸上,用文字与其他人交流,但在营州,识字的人毕竟是少数,她穿过来这么长时间,看到的识字的人,一巴掌就数得过来。

再加上这次入山,遇到野猪夜袭,虽然几人最后都没有受伤,但如果梁崇会说话的话,几人逃命的时间也能更长一些。

总之,虽然受性格影响,梁崇日常与人交流交往的需求不大,但如今有了钱,还是去看一看为好,若是能治好,那也算是一件喜事。

从原身的记忆中得知,小的时候,原身是会说话的,变成哑巴还得从卖身为奴说起。

原身前后换了好几个主家,第一任主家应该是做灰产生意的,非常注重个人隐私不说,疑心病也很重。

贴身的奴仆都是买年龄小的孩子回去,让人牙子事先将其戳聋弄哑,再从小培养。

就怕侍候的丫鬟听到什么不该听的,被对家收买了去。

听不见也说不出,自然就没有泄密的风险,无非就是日常侍奉时不方便些而已。

原身的运气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刚被人牙子根据主家的要求下药弄哑了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将她的耳朵戳聋,那家人做的生意就败露了,被官府抄了家。

原身这些没卖出去的侍女,也被人牙子再次发卖到别处。

好险没把耳朵也给弄聋了。

但自此之后,原身就不会说话了。

而且因为哑疾被人嫌弃,从而被多任主家倒卖,从南方一直卖到北方。

直到去了小妾那里,原身的日子才算好过了一些。

小妾是烟花柳巷之人,被小将领买回去后困在后宅,虽不用再为金钱和接客烦扰,但日日都得受主母的搓磨。

得知原身的遭遇,倒是对她颇有同情,也是从她身上看见了自己前半生的影子,所以对原身还算不错。

说起来,原身也是个可怜人,希望她下辈子投胎,能投到一个富足的好人家。

既然原身的哑疾不是天生就有,而是药物导致的,梁崇想,市面上应该也会有相应的解药。

不过当时给她下药的人牙子是南方人士,不知道在北方找不找得到解毒的方法。

将近十年过去,一切都无迹可寻。

而且一百两银子不知道够不够,不够的话还得再攒一攒。

不过纵使很着急,梁崇也没有立马去找大夫。

进山六七天,田里和地里堆了一堆活计,这些作物都娇气得很,一刻都耽误不得。

另外,前面种下的萝卜也该收了。

萝卜的生产周期在四十天到五十天,现在去收刚刚好。

水稻那边更急一点,梁崇先花了几天时间,在田里给稻苗捉虫除草。

并请教了萨仁大婶,给水稻追了一次肥,这个时期,正是水稻需要大量营养的时候,丝毫马虎不得。

至于黄精那边倒是简单,只简单地除了一下草,再把顶端的树枝砍掉一些,让阳光透进来就行。

第一次种没有经验,别的也管不了那么多,让其自由生长吧。

萝卜要全部拔出来,不然留在地里会空心,吃起来口感不好,是糠的。

留种就不留了。

自己种的萝卜籽,种下去产量没有人家卖的好,还不如去种子店买新的,毕竟那里卖的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种子,没必要在这种地方省钱。

让梁崇没有想到的是,当初种萝卜,只是为了让地别荒废,稳固一下土壤的肥力。

结果一亩地收了两千多斤将近三千斤萝卜,梁崇一个人吃的话,吃到下辈子也吃不完。

只好给萨仁大婶、那日苏、老族长、里正几家各送了两百斤出去,但还剩两千多斤。

营州这边的萝卜不值钱,一文钱就能买三四斤,而且家家户户都种萝卜,卖也卖不出去。

除非到了秋末或者冬季的前期,大家都开始储备过冬的蔬菜了,还好卖一点,但价格也上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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