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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关于同心玉佩(1 / 2)

同心玉佩

十二岁那年,第一次站在尸体面前接过师父递来的带着腐尸血肉的镊子时,我原以为我会迟疑好一会儿,但其实没有,我只是轻吸一口气,而后麻利地清理摆放好。“夹刀。”师父伸手。

我迅速从皮塔链中抽出夹刀递给师父。尸体已经在县衙放置了好几天,散发一股浓重的腐臭味,县衙的捕快捂着鼻子,在一旁挤成一堆。

我抬头瞥了他们一眼,每个人紧皱的眉头下都是一双避之不及的眼睛,从那时我就预见,未来数十年我将以此种世人嫌恶的活计谋生,日复一日地行走于这种甚至更为排斥的目光下。

但那又如何呢?我这张脸本就惹人不喜了,况且我别无他法,父母惨死于山贼刀下,昔日玩伴弃我如救屣,饥寒交迫,走投无路,没有比那更难走的路了。

所幸师父收留了我,愿意给我一口饭吃,同意让我做他的助手,能保住一条命总是好的。

整日跟着师父跑门,一边做助手一边学验尸,日子久了,倒也习以为常。况且死人总比活人好相处,没有那些趋炎附势、虚与委蛇,安静且坦诚,只要你用心问他们问题,他们自会告诉你答案。

可尸体给出的答案有些人是不乐意听见的。禾阳这样一个小城,被宗族关系笼罩着,宗族间又互有摩擦,明里暗里起争端出人命是常有的事,县衙又都得仰着他们鼻息,所以一些尸体被送来,也不过是好作些不让他人为难的戏,至于真相,至少在官家眼中,并不重要。

但师父不在意这些,他只在意他手下的尸体有没有未说尽的话,然而呈上去的报告数次被晾在一旁,甚至被明目张胆地替换,他越发执拗,与人争论几番,最终被逼得神志不清。

师父生病后,无法在县衙供职。而我为了照顾他便做起了背尸人,靠着微薄的收入按月给师父换取灵药来维持心智。

肩上尸躯映月夜,蒌中骷髅伴野花。这样年复一年,从流落至今,我竟也在这禾阳活了十年。

我做杨家小姐也只不过做到第十年。

其实除了爹娘在眼前惨死的情景,年少往事早已淡忘,很少无端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了。不过碰上故人,难免勾起一些回忆。

我都快忘记潘越的容貌了,幼时两张稚嫩的脸,也读不懂什么物是人非,离京的前一晚我们还在院子里的桃树下绕来绕去,数那棵桃树新冒出的花苞,谁也想不到即将面临的是一场相隔十年的别离。

不过一夜之间,父母惨死于贼人刀下,我的脸也被划出一道狭长的疤。也曾一路乞讨回到京城去找他,却没想过被拒之门外。

罪臣之女,再无瓜葛。轻飘飘的几个字,硬生生斩掉十年情分,什么先皇赐婚什么青梅竹马,当真都抵不过门当户对,明哲保身。

刚开始是怨他的,那时刚流落到禾阳,跟着另一个无家可归的伙伴小笙满城晃荡,只为讨口饭吃,而人人看清我脸上狰狞的疤后,都是敬而远之。

灯会那天小笙好不容易讨来一对花灯,说要写上自己的意中人。

有些可笑,如今繁华不续,温饱难填,哪有闲暇去肖想什么意中人,但我还是想到他。我恶狠狠地、一字一句地写下,除了潘越,无论是谁。

然而之后,被师父收留,忙于和尸体打交道,似乎潘越这个人早已淡出我的记忆了。

但一见到他,十年前的种种嬉戏玩乐终究不受控制,争相浮出脑海。

分别十年后的如今,他身着锦衣华服,凭借新提御史的身份,在欲屈打成招的县令手下救下了痛得即将昏迷的我。

在陌生环境醒来后,我发现案上一幅我的画像,而后他拿着我那份代表婚约的玉佩,说终于找到我。

先皇赐婚后,赐给我和潘越一人一块玉佩,一青一白,一外一里,若我的玉佩嵌进他的玉佩中,是完整一片圆玉。

多年来我抛却前尘往事,身上首饰早在遇难后悉数典当换取食物,但我从没动过这块玉佩的念头,这不仅是一份婚约,更是我仅存的身份证明,若是有一日哪位清官愿意重查旧案,为昔日廷尉杨济安洗刷冤屈,我可以举起这块玉佩,以杨家济安之女的身份,见证恶人被绳之于法。

十年来,时移世易,我早已对此不抱希望,但已能保证温饱,这份玉佩在不觉间或许已经化作一份念想,一份缥缈到不知为何的念想。

只是还是没想到,有朝一日潘越会举起玉佩,想着借此与我相认。

我看着这个昔日故人,脸上云淡风轻,他可能仍旧受庶子身份所限,难以在家族中立足,但今能以御史身份来此,看来多年来费了不少心力。

终究高门贵胄,而我早已不是十年前的杨采薇,与他相认于我而言并有什么益处,甚至还会打破多年来的生活秩序。看着他眼神炽热地盯着我脸上的疤,我后退一步,冷冷地说,潘大人认错了,这块玉佩是我捡的,既是你故人之物,我便将它交还于你。

他却咄咄逼人,说:“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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