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没有风光办婚礼,但是婚房却办的相当精致。
他的新娘子穿着一身绯红嫁衣,仿若严寒中一株坚韧红梅,灼灼盛放着。
年幼时便蒙皇恩赐婚的缘分,兜兜转转,这对失散在俗世与岁月里的有情人又重逢了彼此,终成眷属,实为一段佳话。
潘越内心说不出的柔软,幸福美满地笑着,眸中忍不住泛起喜悦的泪光。
杨采薇一看见他也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潘樾珍而重之,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新娘子身边。
他伸出手抚摸她的秀发,嗓音低沉而轻柔:“对不起,我弄丢了你很久......以后再不会了。你我琴瑟和鸣,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杨采薇有些害羞,垂了眼睫又抬起水灵灵的眸子看向他,说:“好,承蒙郎君不弃。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一番情真意切的话语说得潘越情动,朝她寸寸靠近过去,只差几寸就要吻上。
杨采薇红着脸颊,温声提醒要遵循礼制:“合衾....合衾酒还没喝......”
自小熟读圣贤书的潘越这才想起自己的失礼。
他转身拿起绑着红线的酒壶,亲自斟了两杯。
潘械与杨采薇共饮了交杯酒。
伴随着清爽甘甜的醇香在杨采薇的口中弥漫,潘越的唇也温柔印了上来。
而后,男式的婚服与女式的嫁衣逐渐全部扔落于地......
婚房内,喜烛的火焰幽静燃烧着。
羞赧的红晕渡上杨采薇的脸颊,她忍不住睫羽轻颤,眼神闪躲。
潘越一瞬不瞬仔细瞧着她的模样,杨采薇却带着自卑与羞怯抬起双手捂住了他的眼睛:“你......不要看......我们把蜡烛吹熄吧......”
潘械却似能洞悉她正在想什么般,用手覆握住她的手,带到自己的唇边吻了吻,又俯下身温柔亲吻她脸上的疤痕,说:“我真的不介意。我想要好好看着你。可以吗?”
杨采薇咬了咬下唇,点头答应了。
她抓握着面前人的胳膊,难免紧张地说:“我......我有点怕.......”
潘械微笑着用鼻尖蹭了蹭她的鼻尖:
“我的新娘剖尸验尸可是大胆得很啊,怎么现在反倒怕了?”
“别怕,我会很温柔的。要是你不愿意的话我们随时停止,好不好?”
“我...…愿意的。”
一句话略显急切地出口,杨采薇的脸颊更红了。
她家道中落,如今只是个身份低微的义庄收尸人,脸上还有条那么长的疤痕。
英俊轩昂的贵公子潘越非但不嫌弃,反而发自真心地欣赏她,心悦她,爱重她。
每逢出街都会被掷果盈车的美男子潘郎,此后便独属于她一人了。
杨采薇觉得自己简直好似正在做场美梦般。
还是一场......极为绮丽旖旎的美梦。
今夜我与采薇拜了堂,正式结为了夫妻白头偕老,恩爱不移的夫妻。
今天上官兰问我为什么会喜欢采薇十年,是否是因爱而不得化为执念。
为什么会喜欢采薇?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爱她已成为我的本能。可若偏要说个三言两语,大概是因为她有世间最美好的品质。
我与采薇幼时相识,我为庶子,她为嫡女。以我的身份,本不配直视她。她却主动弯下身子,与我平视。
对视的那一刻,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如身佛般众生平等的深意。在她眼里,我不是潘家庶子而是潘越,我只是我自己。
所以十年后再次找到采薇之时,看到她倔强不肯低下的头颅之时,我毫不怀疑她对我的态度。只要她还是从前的采薇。
我想若我一事无成,又或沦为街边打骂的老鼠,我还是会去找她。我知道采薇依旧会弯下身子,满怀关切地问我“你还好吗?
十年前我弄丢了采薇,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她。我抱着这样的信念寻找了十年,终于在此处找到了采薇。她晕过去的时候,我感受到失序的心跳,我从没这样慌张。
采薇心里有大爱,这份爱笼罩天地万物,无论人兽,不论生死。如今,采薇也将这爱分给了我。
鬼市那晚,是我们第一次约会。
在那里,采薇那与外界相处时不同的熟络让我意识到,坚强的采薇,身上也有被世俗锐利的目光划过的伤痕。那些伤痕沿脸上的伤痕蔓延,遍布全身。经历万千磨难的采薇,仍对世界抱有善意。
这样坚韧美好的采薇,我怎能不爱她。
我为什么喜欢采薇?这是一个简单却又难以回答的问题。
她坚韧自强,纯洁善良。你可以将她比作野草,亦可将她比作大树。但她绝不是蓬草,也不是枯枝。她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挫折带给她的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