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
我当然得承认我喜欢哈利·波特,从我十岁那年见到他伊始,我就知道我会喜欢他,他眼睛里的美好和纯粹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神明托生,又好像是我可以毕生追随的东西。即便他的年龄一天天增长,不断在混沌一片的世界里摸爬滚打,眼里的清明却好像一成不变。
我想要把他记录下来,把他眼睛里的世界记录下来,我举着相机像个狂热粉丝一样追着哈利上天入地,一张又一张的平平常常在交卷上刻录下点点滴滴。我把那张意气风发的哈利装进钱包的夹层里,每每结束了一天的东奔西走就会取出来混杂着晚饭的余香消除所有的不甘与疲惫。
“大明星啊。”我笑着举着他的意气风发,“我喜欢你,你知道吗?”马路上车来车往,好像只有我与哈利的照片岿然不动。
我不在意你的寂寂无名还是众星捧月,不关心你的平平无奇还是风华绝代。演戏的时候我看不见,剧组把我拒之门外,因为我只是你的粉丝而不是你的助手,我告诉自己我会追上你的,有一天我不再仅仅是你的粉丝,我就会对眼前所有的辛苦视若罔闻。
电影的首映我去看了,我看到荧幕记录下了哈利的眼睛,如同他告诉我的那样,导演觉得他不应该只是一个小角色,他眼睛里的故事让他看起来像个男主角,他也兢兢业业照办了。效果很好,我一眼就知道。
他就是丹尼尔,一个自小颠沛流离的角色,即便少年时代优秀到让所有人望尘莫及,他眼睛里依旧是那个不知所措的小孩。尸横遍野、战火纷飞的时代,他就是那个天真而一往无前的英雄,风花雪月、酒尽歌靡的舞厅,他便是隐忍而功成身退的典范。
“我随时都可以杀了她。”电影里的大反派恶狠狠地揪住了哈利的衣领,他一闪而过慌张,然后很快平静了下来,他说:“我相信她,而不相信你。”他的眼睛对着镜头,我好像被他的目光吸进去了。
我相信她。
我也相信他。
颁奖典礼的那天,我学成归来,呆在舞台下第一个的位置,镜头正对着哈利·波特。我又看到了他的风华绝代,这一次他的眼睛里除了纯真不再是不知所措,多了坚定有力而一往无前。
聚光灯洒下,他往前迈进。很好,我抬高了一点照相机,这个角度,他像一个英雄。更像一个心上人。
他开始讲话了,我静静地听着他语调的抑扬顿挫,很优美,很有魅力。我听到他感谢了父母,感谢了师长,然后他看向了我的相机。眼神仿佛能穿透厚厚的镜片和玻璃,直深入我的内心。“金妮芙拉,”他扬起语调,“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停下来,屏住了呼吸。突如其来又不出意外。傻瓜,我笑了起来,你也太突然了。等等我,我这样想,等我慢慢告诉你。
“无论多久,我都会一直一直等下去。”哈利接着说。四下无声,全场寂静。他已经不是寂寂无名的小演员了,他真的是大明星了。等着我的大明星。
身后是各种各样的杂音:“啊,羡慕死了。什么时候我也能得到哥哥的青睐啊!”“摄影师小姐姐这么好看,也只有哥哥配得上她了。”“啊啊啊,他这样是名利双收还抱得美人归,人生赢家啊!”
看来他的努力没有白费,不会因为这句话万劫不复。我大可放心。既然他愿意说出来,那么也可以相信他值得托付。
“好啊。”我像第一次遇见哈利时那样,俏皮地眨眨眼,“女朋友兼摄影师哦。”从此而始,日尽不殆。我告诉你我想成为你的粉丝,我告诉你我相信你会成为大明星,我告诉你我可以为了你赴汤蹈火万所不惜,我也要告诉你,我首先是摄影师,其次是你的女朋友。
你告诉我你看得到,你告诉我你明白又了解,你告诉我你值得信赖也将一直相信我下去。你告诉我,大明星和摄影师可以谈恋爱。你还告诉我,你的名字是哈利·波特,你喜欢一个人,她叫金妮芙拉。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