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宣在魔渊那种地方诞生,又在那种暗无天日的鬼地方厮杀多年,最是讨厌颜色寡淡或沉重。
他喜欢带有鲜活气息的东西,或是衣服颜色。
因此,常年喜欢穿鲜红的长袍,这颜色灼眼的很。
楚歌极少特意去关注赵宣的行动,因为知道赵宣不喜欢别人盯着,所以他就自己看自己的。
谁知道,这一换竹简,顺带瞥了一眼,看到的竟是有所进步的字体
不对,那字体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楚歌定睛看了会,猛然意识到那似曾相识的感觉并不是错觉,而是真的。
这字风当然眼熟,因为楚歌写出来的字体风格便是如此
当然,要比赵宣的好看百倍。
赵宣在无意识的仿照楚歌的字,尽管只学会了百分之一的形,但看上去已经比之前的好多了!
发现这个的楚歌很是意外,他以为以赵宣对神界厌恶的性子,定然是不会学习自己的字风。
没想到
楚歌唇角无意识的勾了勾,拿着竹简回到了座位上。
时间在忙碌中总是过得很快,楚歌负责赵宣的一日三餐,一天下来,赵宣又抄了八遍。
真不能怪他,实在是他不习惯拿笔,拿起笔写字总有种全身在痒的不舒服感。
能这样规规矩矩的坐下来抄一整天,已经是意外之中的意外了!
赵宣半趴着的姿势,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身子扭来扭去,可见抄写这种惩罚实在是一大折磨。
握笔的姿势比抓筷子要生疏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