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废的庙宇内。
一名穿着佣人服装的中年女人,手里端着饭碗,递给了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
男人伸手接过,连忙狼吞虎咽的扒着饭,等半碗下去了,才抬起头来。
他不满的抱怨道:“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来送饭?你是想饿死我?”
“今天晏家人来白家了,实在是太忙了,我走不开。”
“李美芬你骗谁呢?白家还能差你一个佣人吗?”
李美芬唯唯诺诺,不敢再说什么,“老公,那小娃娃怎么样了?”
李铁柱啧了一声,“又不是少她吃的,少她喝的,竟然还烧起来了,吃药了也不见退!城里的娃娃太娇贵了!”
这话一出,李美芬不乐意了,“那可不行!这身体太娇贵了,等长大了能伺候好咱儿子吗?能给在咱儿子生大胖小子吗?而且,家里的活还得她干的。”
“咱们这不就白忙活了吗?”
李美芬委屈极了,自己的命可真苦。
年纪轻轻便被母亲卖给了村里头的懒汉,整天下地干活的都是她,干完活回来还得伺候她。
后来生的孩子,还是个天生智障,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可智商还只有三岁。
等儿子长大了,在村里连个孩子都娶不上。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来到城里,白家见她可怜,便让她到白家当佣人。
一个月的薪资,竟然有一万块!
这在他们村里,可是比巨款!
虽然丈夫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但薪资给的太多了,反正赚得钱也都给他花,也就没有反对。
等里李美芬到了白家,第一眼便见到了被全家人疼爱的白衣衣。
那时她内心不屑,觉得白家什么都不懂,把一个女娃娃当成宝,等长大了还不是成了别人家的媳妇。
虽然不喜欢白衣衣,但她不敢做什么,怕丢了这份高薪工作。
等儿子的年龄越来越大,李芬芳对儿子的终身大事越来越头疼。
于是,就对天真懵懂的白衣衣下了手。
她只有四岁,跟儿子的心理年龄一样,能玩到一起去。
从小培养起感情,等她长大就嫁给儿子,再生个大胖小子,这简直是天生一对!
可她身体不好,这还怎么伺候儿子啊?
“人都带出来了,先带回去养短时间看看,把她这身娇贵病改改!”李铁柱说道。
李美芬只能点头,“只能这样了,都已经偷出来了,这小娃娃已经看到咱们俩的脸了,也不能再放回去。”
两人大声密谋着,而头顶之上,便是十米高的巨大神像。
“快点吃,吃完了的赶紧把娃娃送出城,就算是死了,也不能死在京城里,不然很容易查到咱们的头上。”李美芬催促道。
话音刚落,就见一群健壮的保镖冲了进来。
“李美芬!你好大的胆子!”
两人猛地回头,看到白昼回和宴晚怡两人时,吓得瘫软在地上。
两人知道,他们完了
最终他们在雕像后面,找到了他们的女儿。
此刻,已经烧得神志不清了。
白昼回眼睛都红了,抬脚踹在两人身上,“畜生!”
他们刚才密谋的话,他们可都听见了。
衣衣还这么小,他们竟然!
他不敢继续想下去,踹人的动作,不由更加用力,把两人踹的嗷嗷叫唤。
“我们白家看你可怜,让你来当佣人,可你竟然这么对我的孩子!白眼狼!”
慕漫漫上前瞥了眼衣衣,瞬间拧起了眉头,“孩子掉魂了。”
这话一出,把宴晚怡吓得够呛,“大师,这下该怎么办?!”
慕漫漫在庙里扫视了一圈,最终在雕像的眼睛里,看到了缩成一团的灵魂,凝实得一点也不像离魂七日的状态。
恐怕,衣衣的灵魂,一直被这座雕像保护着。
慕漫漫朝她招手,“你爸爸妈妈来了,还不赶紧回来?”
那小小的一坨,瞥了好几眼,才确定她的爸爸妈妈真的来了。
白昼回和宴晚怡刚想问,衣衣的魂魄在哪,就见衣衣缓缓睁开了眼睛。
“妈妈,爸爸,你们终于找到我了。”声音细小微弱,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大师这”白昼回。
“太累了再加上这些天的惊吓,睡过去了,回去好好修养即可。”
慕漫漫又掏出一张符,放在古衣衣的衣兜里,“这是安魂符,随身带着一周,就好了。”
两口子连连道谢。
尤其是白昼回,之前还在直播间里说她是骗子。
大师明明可以甩袖拒绝,但还是帮他们救衣衣了。
两人都知道,大师为的不是钱,而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