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哥,七哥,你看我得了什么好东西。”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风风火火地闯进后堂,只见少年人身形高大,一身短打虽不算干净,但是墨发却干净利落地束在脑后扎成一簇,圆圆的脸上此时挂着一抹憨笑,一看就是常年混迹市井中的年轻人,一身市井之气,只是他现下眼下一团青黑,倒是有几分憔悴之感。
“你能有什么好东西?”沈七头也不抬地往模具里浇灌铁水,金宝见沈七不理自己,倒满不在乎。
他自小无父无母,本来是在街头靠别人施舍还有小偷小摸过活,要不是沈七后来收留自己,自己这时候早不知死在哪个犄角旮旯了,对他来说沈七就是自己的亲哥哥一样的人物,当然如果不是沈七年龄不过比自己大上几个月,自己就要认沈七当亲爹了。
“喏,你看这个!”
金宝从衣服里掏出一个簪子举到沈七的面前,沈七从他手中接过,只见这簪子由上等蚌壳打造成形,一圈乳白色的珍珠镶嵌在发簪周围,只见这些珍珠润泽如清晨的朝阳一般闪耀着柔光,而在簪子顶上还镶嵌了一颗红色的相思珠,鲜艳欲滴,沈七一看这簪子就知道造价不菲,肯定不是金宝买来的。
于是正色质问道:“你这是从哪里得来的,莫不是又从哪家偷摸来的,我之前可警告过你,要想在铁器铺干活就不能再做之前那些偷鸡摸狗的事。”
金宝见沈七误会这簪子是自己偷来的,忙跟他解释道:“不是偷来的,当时跟着七哥的时候我发过誓的不再做偷盗之事,金宝虽然没读过书也知道说话要算话,这个簪子是我捡到的”
说着偷觑了一眼沈七见他明显不相信,便连忙补充道
“真的,没有骗七哥,前段时间霍相国家的小姐要准备嫁妆需要两张完整的鹿皮,相国府的刘管家就召集了一批人去猎鹿,我最近恰好没什么事就也去帮忙了,顺便还可以赚点零花钱,可是没想到就在林子里捡到了这支簪子,真的,没有骗七哥,那天猎鹿我手上还被箭铉刮伤了,不信你看”
说着一脸可怜巴巴地把受伤的手指举到沈七的面前,沈七见他的手上确实有几道刮伤,伤口周围已经泛红肿胀,显然是最近一段时间受的伤,于是转身从内室的黄花梨顶箱柜中拿出了棒疮药一边递给金宝,一边耐着性子对他说道:
“这世上可从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就算这是你捡到的,万一这是其他歹人从别处偷盗的遗落在林子里的呢,被别人发现就算你说你捡到的,别人也不会相信,只会认为是你偷的,你最好还是把这簪子再放回原处去,不要给自己惹麻烦。”
金宝一边抹着伤药,听沈七要自己把捡到的簪子再丢回原处,咬着嘴唇,有些不甘心的挣扎道;
“捡到这簪子的时候我没有立刻就收着,我在原地等了两天呢都没有人来寻这说不定是哪家贵族小姐逛林子的时候遗落的呢,这么多天没寻到,估计早就销册了,再说这簪子也没什么印记,我们改改,拿掉几颗珍珠重新镶嵌不就可以了嘛,反正明年夏末思烟姐才及笄,还有的是时间,到时候七哥你拿去送给思烟姐多有面子!”
沈七知道金宝也是为自己好,但还是坚持不肯收下簪子,只让金宝丢回原处,金宝见沈七已经下定决心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收回簪子,准备丢回原处。
沈七见金宝哭丧着脸走了,无奈地笑笑,又想到金宝提到自己的婚事,想到徐思烟无端的心里有些空落落的又仿佛热乎乎的,见日头还早便顺路去了寻芳斋买了两包包绿豆糕向着铜钱胡同的方向慢慢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