姣也可以买一点伟哥。
据说用了这个以后,再抗拒的男人都会遵从本性。
得不到初晟的心,她就要得到初晟的身体!
一颗不行就来一板,一板不行就来两瓶。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必萎靡北风中。
莳姣越想越脸红,害羞到捂住了脸蛋。
可是大概,她或许不用这么做了。
面对两栋楼的诱惑,初晟都能坚定地拒绝。
这是不是证明,初晟是一个正直的老头子。
好有男子气概。
初晟果然和那些庸脂俗粉不一样!
初晟不知道面前这萌萌的软妹子,是个实打实的病娇小变态。
此刻正预备着对他左右两个腰子下手。
他此刻正惋惜自己的冲浪速度赶不上年轻人。
初晟向来是个时髦的老汉。
年纪大了,他的心可不老。
这么想想,回春系统也不是全无好处。
眼睛好了,就可以继续玩手机了。
他年轻的时候就是手机玩少了,老了以后才会得老花眼。
重活一世,初晟决定要多多的玩手机。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所以。
初晟微微皱眉,他一定要尽快攻略下一个妹子。
这样才能回春。
五十岁跟六十岁看上去差不多,但实际却有大大不同。
不仅腰板更直,肩不酸,腿不疼,某方面的时长也会大大增加!
既然决定攻略萌妹,他就要避免莳姣赖在他家里。
适当的距离可以让感情升温。
适当的分离,也可以让小病娇对他更加上心。
五星上将麦克阿……初晟说道:适当的拉扯,有助于感情升温。
初晟道:“我等会送你回家。”
莳姣不想走,莳姣想住在初晟家。
最好永永远远,长长久久跟哥哥住在一起。
莳姣低着头,柔软长发挡住了她雪白的脸颊,也遮掩住了眼眸里一闪而过的病态。
要是初晟死了,她们是不是可以永远待在一起了?
如果活着的时候,初晟不愿意听她的请求,那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