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不怨母亲,阿初从来不讨人喜欢。
父亲去世那一年,母亲也因悲伤过度住进了医院。她需要三个月左右的休养期,不得已,只得回到娘家暂住。
舅舅在县城做生意,母亲托他照顾阿初。舅舅推脱着说:“照顾孩子责任重大,我又是个粗人,万一养坏了不好。还是交给学校去,学校总会管她的。”
姑姑长欣也来,可她也很为难。长欣的工作性质不可能允许她来往家中照顾阿初,所以她才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李春仙那里。
两个亲人在母亲的病床前都没能许下承诺。宋琼瑶面无表情地说:“罗初,你该自己长大了。”
最后,阿初不得不一个人住在出租屋里,熬过了那凄凉的三个月。
无数个晚上,听到窗外风声呜咽,她觉得好似有坏人进门要捉走她。无数个白天,因为烧不好火炉而吃着夹生的面条。
那些日子,除了姑姑长欣时不时抽空来看看她,剩余的时间,都是她一人独自熬过。
那时候她想,要是自己了结在这黑暗的出租屋里,大约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她本是一个孤魂野鬼。
好在三个月后,放暑假了。
母亲宋琼瑶恢复得一般,不得不再延续些休息的时间。罗初于是才被允许和祖父母见面。
祖父母在食物方面是宽裕的。每一顿饭,阿初都吃得极饱,乃至后来患上了肠胃炎。
但她并不后悔,认为肠胃并非是发炎,只是没有习惯于这种满足的幸福。
食物就是爱,吃饱就是爱——罗初从那时候起,就把这句话当做人生信条。
饥寒交迫的罗初只得去罗余山祖父母那里寻找温暖。
罗余山距离县城有近乎二十公里,相当于绕着操场跑50来圈。
许久之前,学校举办运动会,5公里长跑第一名的成绩是一百元。为了这一百块钱奖金,罗初毫不犹豫地报了名。现在已然记不得跑完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只记得那一百元真是漂亮。
“现在就当是再来一次长跑比赛,无非是跑三四遍而已。”罗初心里这样安慰自己,脚下就开始跑起来。
可那是多冷的天啊,冷到大街小巷流窜的出租车都没了踪迹;冷到雪把路上的树枝压断,横亘在路中间也没人来管。
这白茫茫的天地间,只有罗初一个瘦瘦的身影奔跑在公路上。雪越下越大,每跑一步,脚腕都深深埋进雪里去。
跑着跑着,罗初开始胡思乱想。她想,要是有一双扎实好穿的跑步鞋,像是余果子上体育课时穿的那种,自己这一路一定可以轻松些。要是可以买,就一定要那一双带着紫色线条的,这几年流行那种。跑步的时候穿着它一定很舒适,不跑步的时候也可以和同样鞋子的同学有话题聊。
罗初想,爷爷家一定已经煮了新鲜的羊肉,肉是冬天新宰的,清水煮来就美味!爷爷家从来不缺炭火,都是上好的炭,绝不会煤气中毒。晚上还能睡在暖炕上,无论是什么痛苦都会被热炕消散掉。
幻想只是幻想,卖火柴的小姑娘的终究回到了白茫茫的现实。
不知跑了多久,罗初甚至已经感受不到脚部的神经。大腿往上提的时候,脚就冻僵在半空里。脚尖触地的时候,如同怼在冰棱子上。
“我是冬日冰雪版的美人鱼公主。”罗初乐观自嘲。
雪是越发大了。10米以内看什么都是虚无的,天色也逐渐暗下来,整个世界泛着一股淡淡的蓝紫色。大雪覆盖了两旁的裸露的田地,宛如一层厚厚的巨大的雪被子。
罗初一边跑一边想着:“地上的雪就和爷爷的被子一样软,不知躺上去是什么感觉?”又想到:“这次去,一定要爷爷给买一双最好的鞋子穿,这次绝不能矫情,不能逞强,一定要爷爷买!”
跑了半晌,又听着自己的肚子叫,她想:“今天还没有吃饭——也罢,这雪就像是糖花儿一样,吃一点润润喉。”
于是罗初伸出一双冻得红肿的手,从那地上的白净处,挖出一块雪来,尽数塞进嘴里。雪水甜滋滋的味道顺着喉咙,一路冰冷地走到胃里,走到肠子里。
“雪和棉花糖一样甜!”雪水吃下去,罗初打了个寒颤。
这一打颤不要紧,居然好似真把寒冷赶走了似的。逐渐地,身上好像热了起来,还微微有点汗意。
罗初甚至想脱了外套。
越跑越热,越跑越慢,天地好像混为一体,逐渐分不清自己是在天上跑,还是在地上跑。
这时候,漫天大雪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巨大的人。恍惚中,她似乎觉得那个人是熊神,因为这个人穿着极大的毛皮大衣。
罗初不知道他是谁,可他莫名其妙扇了自己几个耳光子,随后自己就晕了过去。
后来才知道,那不是熊神,是镇上负责巡察树木的护林员。若非他敬业,恐怕那时候罗初就已经无声冻死在雪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