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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哀家做不到(1 / 2)

何横波通过搜集秦风的情报。

其实也算不上情报,不过是将秦风这些天做出的丰功伟绩打听几遍就得到了秦风的具体形象。

疯癫,狂妄,极具才华。

“我呸!什么才华,不过是拿着自唐以后的诗词歌赋装逼罢了,换做我,我也会啊!”

“可恶!只是这装逼的时机都被那厮给抢走了,还是我穿越晚了啊!”

何横波气的牙痒痒,看遍了穿越小说,幻想着穿越到古代走上人生巅峰,然后过上地主老爷的生活。

可是现实却给了她一个大逼斗,她竟然穿成了一个糟老头子的贵妃,还是最宠爱的那种!

想到那天那个自称乾王的老男人,看向自己的热切眼神,想到自己以后要服饰这个比自己父亲还要大的男人。

何横波念及至此,不仅欲哭无泪,就连浑身鸡皮疙瘩都起了一地。

“哎!看看人家穿越人士,刚来到大乾就傍上了国公世子之位,还捞到了装逼的好机会,嗯,还博得美人归,迎娶明月公主,现在风头更是一时无两,真是穿越人士的楷模啊!”

何横波越想越气,不过也佩服这个秦风的行动能力和泡妞能力。

她根据打听来的消息,略

微一推测就得出了秦风大致的穿越时间,就是一个月前秦世子昏迷那次。

自从昏迷醒来后,这秦风虽然还是一样混账,还传出勾搭音律老师的风流债。

但是没几天,就做出了一首首别致的诗词讨得江婉清欢心。

她一听那些诗词就知道来历,什么‘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什么‘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再比如什么‘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这厮真是恬不知耻,紧着李清照一只肥羊薅羊毛!

泡妞功夫好就算了,关键这厮动手能力还很强,竟然做出了黑火药,还能爆炸的那种!

唔,听说还捣鼓出了酒精和香水,真是让她羡慕的眼珠子发红。

因为这些她都不会!

她只是一个还没毕业的金融专业大学生,别说动手搞黑火药,萃取酒精香精什么的了。

就连唐诗三百首,除了那些格外出名的,好比方李白的将敬酒之类的她能熟背。

其他的冷门边塞诗

,咏梅诗她就算有印象,也不可能一字不漏的记下来。

“唔,也不知这家伙有没有篡改红楼梦,难不成他记性这么好,能一次性背诵完毕?”

何横波哪有兴趣研读四大名著,她只看过红楼梦电视剧,至于小说里的内容,她是一字不知。

但是读完一遍后,她确信就算秦风这厮没有全部默写下来,肯定也八九不离十了,这文采哪能是一个现代人拥有的!

“嚯,差点忘了,这是印刷体?正楷字,我的天!大乾不是没有活字印刷麽?这家伙这么快就搞出了转轮排字机?”

何横波别的不知道,但是对历史上的发明创造物很感兴趣,尤其看过某本最爱的小说。

里面专门介绍了活字印刷术的演变过程,直到前世明朝万历年间,活字印刷的巅峰制作,转轮排字机才在江南各地普及。

这等机器没有亲自摸索过,是绝不能一下子就造出来的。

而秦风竟然连这个古老的印刷技术都能弄出来,可见其动手能力之强,涉猎之广泛,记忆之超群!

“没法比,真的没法比啊,这家伙就是天选之子,换做我,就算传成了国公世子,也只是个纨绔子嗣,最多只能在

文斗上跟那个王文石分庭抗礼,诸如什么当堂做出诗三百,那是绝无可能的,至于武斗挫败装备更强悍的赵国步卒和骑兵?唔,那还是杀了我吧!”

何横波越比较越分析,越觉得秦风这个穿越者的恐怖和厉害。

换做她自己,绝不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做出这么多划时代的工艺品!

黑火药、马鞍马镫、酒精、香精,活字印刷术的巅峰之作转轮排字机,这一样样哪一个不是划时代的产物?

“啊!我知道了,金手指,对!肯定是金手指,秦风这家伙会不会是跟小说男主那样得到了什么系统之类的金手指?”

何横波越想越发笃定,秦风绝对是得到了金手指,才会变现得如此妖孽。

就算不是系统这等近乎神话的金手指,也很可能是他穿越之时,得到了外星科技加成,比如智脑什么的。

就算不是智脑,光一个百度典藏,也足够了啊!

“可恶真是可恶!为什么我没有金手指,没有这等逆天的机缘!啊啊啊,太憋屈了太憋屈了,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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