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门,‘请’的手势,“叶小姐,请进吧。”
叶姝走进书房,很大,比客卧都大的一间书房,书房内的装修简洁大方,一排排的书架整齐地排列着,上面全是摆满了书籍。
这些书,男人都会看吗?还是说他已经看完了?
柔和的灯光从天花板洒下,走到黑桃木的书桌前,一台笔记本电脑摆在上边,没有看到笔筒,倒是看到了桌上放着一支暮蓝贵金属,万宝龙一款的钢笔,暮蓝色很好看。
她拿起那只钢笔,找到一张不用的白纸,在上边画了几笔,然后写了她的名字,这钢笔不是挺好用的吗,太子爷想要体验一下平民都喜欢用什么钢笔吗?
他的这支钢笔,能买下她那个的十支了吧。
手机拍了一张钢笔的照片,发给他,[席总,钢笔拿走了,想要,拿我的来换!]
然后退出书房,他的书房,到处充满了他的影子,主人不在家,不好在人家书房里乱翻,轻轻关上房门,去客厅,拿上自己的东西。
白影送她去郊区的录制棚,是天艺的一个小众明星,在郊区那边拍摄广告。
车里,叶姝再次巩固稿子,她的习惯是,每次采访,去的路上,总是要复习一下,到那里之后,完全处于一个脱稿的状态。
还是开着她那辆小奥迪,实在是席锦烨的车子太扎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