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糊糊的不明物体上时。
一股强烈的不适感涌上心头,胃部不禁剧烈翻滚起来,她忍不住当场呕吐起来。
尽管心中无比厌恶,但齐景玥还是强忍着恶心,用脚将晶核踢到相对干净一些的地方。
接着,她迅速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副一次性手套,小心翼翼地戴在手上,然后弯腰捡起那颗沾满黏液的紫色晶核。
她全神贯注地用纸巾轻轻擦拭着晶核表面的污垢,一遍又一遍,动作轻柔而专注,仿佛手中拿着的是一件举世无双的珍宝。
经过反复擦拭,直到晶核变得干净透亮,她才心满意足地将其放回空间戒指中。
她手托香腮,满脸狐疑地看着满地的狼藉,心中暗自思忖:
“这……这难道是我的杰作?我竟然如此厉害?”
心中不禁有些小得意,但又觉得自己似乎不太记得细节了,不过现在她也无暇顾及这些了。
她瞥见大肉虫丧尸的手中握着一袋晶核,此刻也不嫌脏了,俯身捡了起来。
弯腰的瞬间,她又瞥见大肉虫丧尸的裤兜里还有一些,便毫不客气地将它们全都丢进了空间戒指里。
她记得老公燕逸晨说过,她需要晶核来升级,而且晶核可以让她维持人类的模样。
现在,她又见到了大约三百颗晶核,如获至宝。
她甚至不嫌麻烦地把瘦猴脑袋里的晶核也挖了出来,虽然是颗绿色的,不过也还不错。
不过弄出来后,她趴在墙角吐了半天,仿佛要把肠子都吐出来似的。
终于好受些了,她闻到自己身上那股浓烈的丧尸血腥气,决定出门去找个酒店好好洗漱一下。
她怕回家洗会让老公担心,所以不敢回家。
她觉得刚才常旭带去的三楼的那些高端衣服很不错,于是又上楼把衣服都收了起来,男装女装她都照单全收。
看了看手机,已经早上五点了,她急忙跑到商场门口,又推出一辆新的电单车,飞身而上。
先前骑的那辆被常旭一巴掌拍扁了,已经成了一堆废铁。
她如飞鸟般朝着家的方向疾驰,回家大概需要半个小时,恰巧离家不远处有一座豪华的大酒店。
她准备去那里沐浴一番,然后再回家,将这一身脏衣服丢弃。
二十五分钟后,她抵达了离家不远的酒店,步履匆匆地走进去,随意找了间房间。
幸好有热水,她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干净的衣服、浴巾,还有鞋子袜子,全部换上崭新的。
拿出钟爱的玫瑰味花瓣沐浴露和薄荷味洗发水,洗完澡后,整个人倍感清爽。
她以最快的速度穿戴整齐,戴上鸭舌帽和口罩,套上手套。
燕逸晨嘱咐过她:“僵尸惧怕阳光,白天记得戴上帽子、口罩还有手套保护好自己。”
齐景玥铭记在心,她可是最听话的宝宝呢,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