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
转眼又是一周。
此时已是九月,这座城市在步入秋季并快速降温之余,也正式进|入了将持续三个月的多雨时节。
而这里的雨水就像这里的人一样“任性”——有时连续一两周都不来,有时却会接连下上好几天;有时直到中午还是晴天却突然就下起雨,有时又直到下午都还下着雨却突然就云散日出——总而言之,没有规律就是它最大的规律。
偶尔也会有路过者到会所中来躲雨,所以这天傍晚,凌晓看到那个身上背着大包小包、明显不像来修习或锻炼的青年进门时,并没有觉得意外,只是继续拖着刚才被人踩脏的地。
结果对方却盯着她不放,而且那目光并不是那种常见的“欣赏美”的目光(没错,她现在已经相当习惯这件事了!),而是一种充满了疑惑色彩的目光。
凌晓发现自己实在忽视不了背后的目光后,站直身体,将拖把往地上一戳,回过头直视着对方:“请问你有什么事?”
对方好像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后退了半步后,推了推快掉下来的眼镜:“小姑娘,这里应该是卷笔刀会所没错吧?”
凌晓觉得这问题还真是奇怪,门口就有牌子好吗?他进来的时候都不看的?
可对方的眼神很正直,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于是她回答说:“是的。”
“那么,你……”
男子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声音给打断了——
“叔叔!”璐娜满脸惊喜地跑过来,一路冲到青年的面前,“你回来了?”
“璐娜。”青年露出明显的松了口气的表情,“太好了,虽然其他一切看起来都很熟悉,但看到那个不认识的小姑娘在拖地时,我还以为自己又走错地方了呢。”
凌晓这才想起,璐娜的确说过,她还有一位出门未归的叔叔,看来就是眼前这人?不过,他说的话怎么那么奇怪?
“……晓雅是新来的员工啦。”璐娜双手叉腰说道,“叔叔你这次真是迷路地特别久呢,足足有两周多哦!”
青年抓着后脑勺笑了起来:“是啊,本来只是想出门帮你们买个早饭,不知不觉就又走丢了。对不起,璐娜,让你们担心了。”
“我们早就习惯了,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芙兰不知何时走出来,一手提着酒瓶,慵懒地走过来,眼角微挑地看着眼前的青年,“反正你迷路到最后,总能返回原点。”
“那是当然的。”青年微笑地注视着他,“因为这里有你们在等我啊。”
下一秒,凌晓惊讶地发现,芙兰居然脸红了。不过很快,她就借着喝酒的动作掩饰住了这一点,再次放下酒瓶时,她的面色已然恢复如常。
“这次又带了什么回来?”
“对了,我带了这些回来……”青年刚反应过来似的,把身上背着的大包小包放到地上,紧接着,蹲下|身将它们解开。
芙兰低头注视着其中的东西,说道:“我记得郊区才有得卖吧?”
“嗯,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城市边缘,看到牌子才发现自己快出市了。转头返回时,就顺带买了一些特产回来。”
“叔叔真是的,每次迷路都会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
“啊哈哈哈哈……”
“这是什么?”
“哦,那天早上买的早餐,一直想着带给你们吃,结果放到了现在。”
“……快丢掉吧,都坏了。”如此说着的璐娜转头间,看到了凌晓,一拍额头,“忘记介绍了!”随即,她跑过来扯住凌晓,两人一起跑了回去。
一番介绍后,凌晓总算是证明了自己的猜测——这个看起来温吞又迷糊的男人果然是璐娜口中的叔叔,芙兰的丈夫。而且,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只是个普通的男人,但是……
璐娜的叔叔
性别:男
年龄:五十八岁
状态:正常
实力:???
又是一个各种意义上说都了不得的人物啊。
但话又说回来,能娶到芙兰那样的女人的男人,又怎么可能会真的普通呢?
就在此时,又什么响了起来。
“咕——”
三位女性的目光同时投射到了青年的肚皮上,他一手捂着肚子,另一手推了推眼镜,有些赧然地说:“我饿了。”
璐娜扶额:“叔叔,你这次又饿了多久肚子?”
青年认真地思考了下:“大概三天左右吧。”
“钱呢?”
青年干笑着说:“都拿来买特产了。”
“怎么不记得留一点吃饭?”
“买完才发现都花光了。”
“……”
经过这件事事,凌晓再次相信了一句老古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三个人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