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轩因为心情不好,一连喝了几杯,已经开始有微醺的迹象了。
见他又要点酒,任广美连忙拦住。
“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因为任毅年轻创业的时候,为了应酬,经常喝的醉醺醺的回家。
有一次还因为喝多了和母亲起冲突,导致最后差点离婚,所以任广美平时虽然也会小酌,但并不喜欢醉酒。
小酌怡情,醉酒伤身又伤心。
杜文轩挥开任广美。
“别管我,我心情不好,今天就想一醉方休。”
喝醉了,心里能舒服一点。
任广美有些恨铁不成钢。
“喝酒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再说,为了一个顾桃之,你至于吗?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又是企业家,又是大作家,还是作协领导,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还担心没有女人喜欢你?”
杜文轩大声,“你懂什么?喜欢我的女人再多
,她们也都不是顾桃之。”
任广美翻了个白眼,“顾桃之究竟哪好啊?你们一个两个都这样?不就是长得漂亮点吗?”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你没看过她写的小说,不了解一个胸中有沟壑,腹中又乾坤,眼中有温柔的女人,有多吸引人,你不懂,就算她长得普普通通,甚至是个无盐女,我也会喜欢她。”
他杜文轩才不是以貌取人的色狼。
任广美被杜文轩的话,说的愣住了。
她第一次听见一个男人这样评价一个女人。
以往,都是脸蛋啊,身材啊,妆容啊,是成熟魅惑型,还是清纯白花型。
回神后,任广美眼底突然亮了一下。
她好希望有一天,也能有一个男人这样评价她,而不是只盯着她的脸蛋,胸口和大腿。
“那顾桃之怎么成为这样的女人的啊?
”
杜文轩想了想,“读书吧,她本身就是中文专业的,毕业后也从未停止过读书,她看过的书比我还多,摞起来一个房间都放不下,我喜欢和她聊天,她有很多读书笔记,我都看过,见解不但独到,还很有趣,她的美,不仅仅胜在脸蛋,算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吧!”
读书?
这是任广美从未接触过的生活。
在他们这些富家千金的概念里,读书的概念就是去国外留学。
一般就是两种。
家族看你有商业头脑,就去读商学,回来或继承家业,或进入自家企业,给家族助力。
没有这方面天赋的,那就去学千金名流的交际学,插花、泡茶、骑马、高尔夫、交际舞之类的。
这样在家族联姻的时候,也会有一定优势。
不但能为娘家助力,婚后也能靠着自己的能力在一众富太太的圈子里混的
如鱼得水,为老公在前线拓展人脉。
至于那些文绉绉的东西,对她们的未来没有丝毫帮助,从来不在她们的计划范围之内。
可在杜文轩嘴里,读书听上去却有那么多好处。
“走,我送你回去。”
任广美将杜文轩扶起来,两人摇摇晃晃的往门口走。
走到车门旁边的时候,任广美从杜文轩口袋里掏出车钥匙,刚打开后坐门,杜文轩就站不住了。
他喝的不是朗姆就是自由古巴,后劲十足。
刚刚还是微醺,现在酒劲上来,身体自然不受控制。
一下就把任广美扑到在宾利的后座上,任广美瞪大了眼睛,刚要出声,杜文轩的嘴唇就直接覆了上来。
两人亲个正着。
“唔……你!”
任广美用力将人推开。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别、别推开我,给我个拥抱好吗?”
杜文
轩的声音带着低哑,语气中满是祈求。
任广美心软了,原先推拒的手,逐渐改为缠上男人的脖子。
“那……那就抱一下哦!”
“谢、谢谢!”
即便在醉酒的状态下,杜文轩依旧保持着他的礼貌。
任广美眨了眨眼,突然觉得,这个杜文轩比沈墨丞简直好太多。
顾桃之是不是有病?
放着这么痴心又温暖绅士的男人不要,嫁给沈墨丞那种又变态又冷血的冰山男?
她就不怕自己被冻死?
不过想想,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吐槽人家顾桃之?
她自己以前不是也喜欢沈墨丞吗?
还喜欢到差点非他不嫁那种。
呸呸呸……
现在一想,真是晦气!
和沈墨丞相比,杜文轩又有才华,又温柔,三观简直正的不行,最重要的是,怀抱还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