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眼神绞杀人。
当然,也有专门为闻臻邺签名儿来的,周围拍照的人多了起来。
签售会进展到一半,一闻臻邺的粉丝终于忍不住红着脸提醒:“闻哥,这儿……有口红。”
宋妤看到了闻臻邺隐秘嘴角处的红点儿,紧急避险,连人带着椅子恨不得挪出这个位子,坐到旁边那位作者身边去。
落在众人眼里,更像是不打自招。
粉丝怒其不争的指责:“你出门在外,能不能注意点形象?你这样,会很让我们粉丝抬不起头来的。”
鉴定过了,是亲粉丝。
不过,现在更抬不起头来的是谁呀?可不就是旁边那位正牌女朋友吗?
宋妤垂头,从耳根红到了脚脖子,全身都是热的,身体也本能缩小,努力降低存在感。
却还给闻臻邺递了张纸。
闻臻邺擦拭着嘴角,确实有点红,面不改色胡说八道:“今早上吃的包子用口红点的。”
粉丝似乎对闻臻邺着经常性胡言乱语见怪不怪了,看表情反正没信。
嘴硬吧,不嘴硬宋妤等下能直接一头砸死在这儿。
中途休息时。宋妤瞅着闻臻邺那两乌青的黑眼圈隐隐心疼,而且闻臻邺看着很疲惫,眼里都有血丝。
“你要不去休息室休息会儿,这儿还有一阵儿才结束。”
一想到昨晚闻臻邺下了夜戏,连夜赶飞机来看她,宋妤有暖心,也有良心的谴责。
何德何能。
闻臻邺用她的保温杯喝了一口水,两人也不藏着掖着,本就是摆在明儿面上的关系,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陪你一起。”
宋妤与闻臻邺共用一个杯子都熟稔得过分了:“可等下这边完了之后又要去赶飞机了,到酒店也半夜,你身体吃不消。”
在证明身强体壮这一点上,闻臻邺总是硬气:“我身体吃得消。飞机和车上都能眯一会儿。”
闻臻邺这个倔犟是男人啊。
好在签售会进展得很顺利,又或许是闻臻邺在她身边,时间流逝得很快。
两人刚签完又得去火急火燎跑机场赶飞机。
来接闻臻邺的那辆奥迪,恰好是那天晚上送宋妤回家的那辆。
闻臻邺嗓子有些哑,靠在车上的软垫上,一直睁着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精神十足,但宋妤看出,他多半是强撑的。
“你刚刚还漏签了一个,你自己没发现吗?”
宋妤思忖回忆:“有吗?什么时候的事儿,你怎么不提醒我?”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漏签了?那些在她面前坐下的人,她记得都签了名儿的。
闻臻邺像个哆啦A梦,总能变出一些东西。
就比如现在,摆在他手中的就是宋妤出的那本新书。
都快忘了,闻臻邺的另一层马甲是叔叔,叔叔是她第一个书粉。
宋妤无奈的笑笑,闻臻邺面色倦怠,但仍旧满含爱意,递过来一支笔。
“写我的名字,写闻臻邺。”
宋妤字迹没闻臻邺那么飞舞恣妄,娟秀漂亮,一看就是好学生字迹,写了闻臻邺的名字之后,还附带了一个小尾巴‘yeye’。
紧接着,闻臻邺包裹着宋妤的手,在他的名字旁边写上了宋妤的名字,最后,又是一个俗套却浪漫的爱心。
这种朴实无华的撩拨,真的很戳人心。
“闻臻邺,你真的很幼稚。”
方辞意说,闻臻邺格外幼稚,所以他是沦陷得较深的那个,果不其然。
签完之后,闻臻邺像是保存什么珍品一样,抚摸了下书皮,最后放到他的随行包儿里。
两人驾轻就熟的依偎在一起,手也十指紧扣。
“宋妤,我每次都会来你的签售会。”
女人一下就蹭起来了:“嗯?每次都来?”
闻臻邺说话都成烟嗓了,但脸色的笑却一直收敛不住:“嗯,每次都来。”
“想说为什么没认出我?一场签售会下来,几百上千人,你怎么可能会刻意关注我?”
酸溜溜的,不知道是不是在怪她。
闻臻邺回忆之前,爱瞬间驱散了疲惫,变得满面春风:“而且,我都有做掩饰。”
懂了,暗恋。
宋妤本来买的是经济舱的票,但谁让她男朋友厉害,给她升了舱。
两人现在坐在头等舱的候机室内。
其实说闻臻邺很幼稚,宋妤也是,两只手往闻臻邺那眼珠上一捂,就是凶。
“快睡会儿,等会登机我叫你。”
眼球中丝丝血痕真的让宋妤惊心,害怕这连轴转会让闻臻邺身体垮掉。
“嗯。”沉闷的浓音从男人鼻腔哼出来,性感磁实。
“牵着睡。”
睡觉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