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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分家(1 / 2)

第5章 分家

张鹿安是不赞成分家的,尤其是在这个战乱频繁的年代,人多力量大,如果能够整合好,那么产生的力量将是巨大的。

但是三位父辈的主意已定,加上又是老祖之前确定好的事,谁也无法改变。

于是在总务张来福的见证下,三方确定好份额,江宁张可大一门中分得一万两现银,以及南京的宅子,具体内部如何划分交给张可仕处理。

霍丘张如梅一门之中:

老大张可道保留霍丘城中住宅和登州所有产业,统领张氏家丁,原有黑衣剑士和族丁悉归其所有,分得现银七万多两,养兵的费用和东阳那边的烈士抚恤金安排悉由张可道承担;张可至把现有的军资器械移交给张可道,以后若再有需要,平买平卖;

老二张可至保留梅山产业,分得现银一万两,张财在许若云死后,也不愿意再留在张可道身边或者,选择大丧后跟随张可至回到梅山;

老三张可简分得霍丘全部的两千亩耕地和夹洲寨的部分,并负责帮忙将张家庄改为道观,分得现银一万两。

划分方案已定,张可道、张可至和张可简三兄弟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然后将协议书交给张来福保管。

族中零散的银两还有数千两,大家一致同意全部用于大丧,大丧的组织交给张可至总体负责处理,张财和张温负责协助;

张可简则开始组织人力整修房屋住处、修建道观,招募百姓,整理田地,以应对春上种植,张良和张让协助;

张可道则在张华和张全的帮助下,开始对所部族丁按照军队的要求进行军事训练。

以上的分配措施,看似张可道占了很大的便宜,实际上东阳那边的抚恤银子亏额还有将近十万两,仅这一条,就远远不够了;另外还需要养军练兵的费用更是海量,现在官府还没有个说法,如果官府不批准在霍丘设立守备营,那么最后就只能以乡勇的名义,一来影响力有限,招牌不亮,吸引不了远近好汉参军;二来所有费用恐怕都得自理。

但是不管后面结果如何,营中的人员素质是严重参差不齐的,极少数劫后余生的镖师和仅余的十个黑衣剑士战斗力还不错,其他的族丁就是乡勇水平,没有多少战斗经验。

因此基本的训练都是要有的,否则没有战斗力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因为新任知县尚未到位,不能侵占县城空间,张可道就在县城外面的桃园设立了临时军营,搭建了行军帐篷,设立了营垒和鹿角等。

张可道因为一时没有合适的人选,就让陈利昭进营负责后勤方面的理饷司务,耐不住张鹿安的软磨硬泡,张鹿安虽然年龄未满十四,但是之前在登州算账就做的很好,因而不顾张母容氏的反对,入临时入营赞理军饷,为此张可道没有少受容氏的埋怨。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张鹿安既然身为赞理军饷,那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军饷到底发多少?如何发放,张鹿安知道家里钱并不多,钱生钱的事先不说,也得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

张鹿安于是找来富有从军经验的张华,询问道一般军营的军饷问题。通过张华得知,一般一营将领都会至少私养家丁三十人,而每名家丁的年俸可达四十五两,相当于一个正七品知县的年俸,至于普通士兵的俸禄基本都会被克扣,但是名义上,分为马兵十八两、战兵十二两、守兵也得八两。军官的俸禄还会更高。

张鹿安为之咋舌,光是俸禄这一块就不少钱了,因为现在的军队打仗讲究一个安家费,安家费至少就是半年俸禄或者一年俸禄,再加上给将士们配备武器装备,这么一来,家里的钱估计很快就会被耗光。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跟大多数人一样,总是想当然地觉得组建军队很简单,实际上不光是人力上的困难很多,更重要的就是装备物资上花费。

简单举个例子,按照明末的物价标准,最基础的全套盔甲(非铁甲)花费十二两、鸟铳一杆九钱,长枪、腰刀和挨牌等器一起还得一两,就算其他搭配的锡鳖、铳套、水壶、铅弹带、五根火绳、三十个竹筒要管、弓箭箭支又得一两银子。哪怕最简单、最易取、最廉价的标枪,木柄标枪每根一分八厘,竹子标枪每根六厘(注1)。

如果算上弹药损耗,每一百斤中大铅子就得三两三钱银子,每一百斤小铅子就得三两六钱银子,基础火药每一百斤至少得一两四钱银子,优质火药百斤至少得二两银子。

火炮方面,目前缴获自张文朝手里的三部火炮,都是虎蹲炮,炮管长二尺,重达三十六斤,每次发射需要使用火药八两(注2),大铅弹三十两,外加五十枚小弹丸。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打磨好的同等大小的石弹。每门火炮再配备两匹骡马来拉,一匹驮炮,一匹驮弹药,再加四个发射手,六名保卫员,三门火炮的养护费用也是巨高。

张鹿安算来算去,父亲交给自己的三万两,根本花不了两个月。且过于纷繁散乱。

张鹿安因而心烦意燥,突然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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