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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荣安王府的别院里住了十余天,每天除了吃和睡,就是同师姐说说话,什么事也不用操心,过得简直是猪一般的生活。
可即便是同猪一样舒适的生活,每日困在这小别院中,也实在让我腻味了。于是我毅然决定去外边逛一逛。
当然啦,促使我做出这个决定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个原因也非常的不肤浅。
因为师姐给了我许多零花钱哈哈哈哈哈哈!
零花钱零花钱,顾名思义,即是孤零零一个人要花掉的钱了,若非如此,它怎么对得起它的名字?
也因为这个理由,瞒着叶云祁与师姐偷偷出去玩的我,一下子就觉得自己理直气壮了呢。
临出门的时候,我还特意去后院拿了一套小厮的衣服,并且梳了了一个帅气非凡的“少侠头”。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虽然我这好像是第一次去河边走咳咳,毕竟江湖上的人好坏参半,而那些坏人大多又觊觎我的美貌(),要是再发生一次像在枫琅那样的事,可怎么好哟!
待我穿戴整齐、自我感觉分外良好,出了院门的时候,我提着一个满满的钱袋,此生第一次感受到了有钱人的忧愁。
这么多银子,这么多好去处我先用到哪里好呢?
这样的忧愁只在我脑袋里停留了一秒钟,很快就被我一扫而空了。
我决定
去吃。
当然是先去吃了,必须是先去吃!
这是作为一个吃货最基本的江湖守则!
我面上露出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愉快的踏上了我的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