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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不认识(1 / 2)

步长北听风俊茂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说完自已的伤心事,非常人道主义的表示了同情和理解,然后说出正事。

步长北道:“风俊茂,风幼菱是你养女,五年前收养的,今年十岁,是这样吧?”

“是。”

步长北说:“可有手续?”

本朝规定,人口虽然可以买卖,但也不可以随意买卖。而且有年龄要求。风幼菱来到风家的年龄,就不合适。

人口贩卖有着悠久的历史,被贩卖者,最早是罪犯,战俘,欠债的平民和奴隶,他们失去了人生自由,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去。

后来,虽然买卖人口屡禁不止,但是分的很细,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朝廷支持,就像是青楼赌场一样可以光明正大,有些不支持,若是抓到,可是杀人重罪。

这合法的里面,有一种是自已卖自已,最常见的,比如话本子里常有的,卖身葬父,以身相许。

另一种,是对你有所有权的人,比如父母卖儿女,甚至有一段时间,朝廷鼓励有条件的人家收买穷民子女,也算是一种减轻负担,增加人口吧。

但这些都是要通过官府,走正规程序的,且需要被卖人同意。

并且,有一个硬性要求,被贩卖者必须在十岁以上。

是的,封建社会的政策,也是有人性的。

青云国亦是如此,律法明确规定:“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诱法。”并且:“知祖父母,父母卖子孙及卖子孙之妾,各加卖者一等。”

也就是说,十岁以下的孩子,就算他们知道或者自愿,也要按拐卖算,因为他们太小,尚且没有分辨的能力,不能对自已的人生做主。

若卖他们的人是家里的亲戚,罪加一等。这有违道德伦常。

且买的人若知道自已买来的人不合法,被抓住之后,也要一同定罪。古人也知道,打击买方市场也是打击人口贩卖的一个重要手段。

只是很可惜,有法律,就有漏洞。

比如收养,就是一个漏洞。

之前费芳洲跟着疯癫和尚去修行,也是一种漏洞。

都是变相的买卖,只是自已的女儿,民不告,官不究,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有有有。”风俊茂道:“有的,幼菱这孩子原不是京城人,爹娘都是永修县的,家乡遭了灾,来京城混生活。除了她,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实在是养不活了,便想找人收养,幼菱是家中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妹妹和弟弟,十分可怜。”

崔笑算了算。

上有姐姐,下有妹妹,还有弟弟,再加上她。

那就是一家四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这个年代重男轻女是恨不得写进律法里的规定,不管是大户人家,还是普通老百姓,对生儿子更是一种执念。

女儿随便养养,能踩着小板凳就能做饭洗衣服,长大了嫁人收一笔彩礼,然后拿来养儿子。

但是也有些一个一个生女儿,真的养不起的人家,确实会送人。

送人,人家也不是拿来当心肝宝贝的,而是当做廉价劳动力的,给一口饭吃,干一家子的活儿。等长大了,还能给自家找不到媳妇的儿子当老婆。

对,说的就是风幼菱这样可怜的孩子。她稍微好一点的地方可能是,当铺有钱,儿子又傻略有点心虚,不会对她压榨的太厉害。

风俊茂进屋取了契约书过来,上面有收养的手续,两边说明情况,签字画押。还有两个邻居作为见证。

步长北立刻就去将邻居找来。

果然,两个邻居都记得这事情,确实做了见证。

其中一个还回忆道:“幼菱这孩子可怜,长的漂漂亮亮的,眉心还有一颗美人痣。可是没投胎到好人家,但是秋天挺冷了,穿的也不多,孩子冻的直抖,胳膊上还有伤。她爹娘说是不小心摔的,这不纯属胡扯吗,摔哪儿能把胳膊摔的一道一道的?”

众人听着都皱眉,步长北问:“但是孩子自已说话了吗?”

五岁也不是五个月,懂事认人了。是不是自已爹娘,会说话了。

“倒是没说什么话,外面来的,看着就是胆子很小的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孩子。”邻居说:“不过我们都看了,手续一应是全的。”

就连崔笑都忍不住问:“孩子都没叫人,若爹娘不是亲爹娘,那不是害了孩子吗?”

邻居顿了顿:“这怎么可能,抢了别人的孩子卖,哪有如此胆大包天的。”

这就呵呵了。

人贩子为了钱,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只怕这不是邻居如此天真,是风俊茂为了风幼菱,给了好处费吧。

不过这都是五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没有真凭实据,也没办法追究。

步长北说:“风掌柜,要劳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风俊茂有点抖:“去,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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