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七月,天气越来越热,魔都的夏天,真的就跟火炉似的。
这天,王重买菜回来,走路上,路过一家水果店,看到店里摆着的个大饱满的荔枝,顿时眼睛一亮,七月可是荔枝最好吃的时候,当即就走进店里。
挑挑拣拣,直接买了十几斤,又挑了两个薄皮西瓜,一个籽,一个有籽,店员帮着切好了,又挑了几串大葡萄,都用盒子装着。
刚出水果店没多远,王重就顺道几样水果大半都收进了空间里,西瓜和荔枝还有葡萄一样都只留了一盒。
身魔都,如非必要,早晚高峰期王重基本上都不会动车,而且王重的时间不少,出门买个菜而已,步行就够了。
一手拎着菜,一手拎着水果,刚进十九号楼,就看见一个挎着女式包包的短发女子站电梯前等候。
听到脚步声,短发女子回头看了一眼,扭头的过程中,齐肩的短发微微甩动,露出一张精致、耐看,略施粉黛的微圆脸庞。
朱喆?
王重微微一笑,走到电梯前等着,朱喆也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了。
“去几楼?”电梯里,朱喆好心的问双手都提着东西的王重。
“23楼,麻烦了!”王重很有礼貌。
“不客气!”朱喆顺势按了23楼的按钮。
两人的第一次照面,没有什么一见钟情,也没什么见色起意,就跟两个陌生人见面一样,平平澹澹,毫出奇的地方。
朱喆是个三十出头的成年女人,职高毕业,靠着自己的努力,一路从一个小小的酒店服务生,坐到了现五星级酒店房务部经理的位置,可不是那些个一看见帅哥就走不动路的小女生。
再说了,王重的相貌虽然不差,可长相却是偏于英武刚毅的类型,一头短发精神干练,还没有到让女孩子一看见就走不动路的那种。
就这么过去了七八天,王重倒是陆陆续续和22楼的五朵‘金花’都打了照面。
这天,王重一如往常的去菜场买菜,刚从菜场走出来,往欢乐颂小区的方向走,就听见后边传来惊呼声。
“抓流氓啊!”
“站住!”
“抓流氓!”
声音还有点熟悉,王重心下一动,扭头一看,正好看见一个带着眼镜,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一路朝着自己跑了过来,后边还追着几个女生,虽然隔着还有些距离,可以王重的视力,一眼就认出了,那几个女生不是别人,正是二十二楼的几个邻居。
眼瞅着那人越来越近,王重赶忙侧身站到旁边,让开道路,那人急着逃跑,见王重躲开了,看也不看脚下就一路狂奔,甚至还扭头看了一眼身后。
殊不知,就他和王重擦身而过的时候,一只大脚陡然伸出,只见扑通一声,狂奔中的格子衫男人就仰面摔了下去。
王重左手拎着装菜的提篮,信步上前,一把抓住男人的右手,迅速将其反剪身后。
男人一边痛呼一边挣扎,奈何王重的手就像一座大山一样,又岂是他能撼动的,再加上一只手被反剪住了,一用力就疼,男人哪儿敢挣扎。
等到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大哥,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编着辫子的何悯鸿冲王重道谢,还鞠了个躬。
“举手之劳而已,不用这么客气!”王重微微一笑道:“再说了,像这种人渣,谁见了都会出手帮忙的。”
“那可未必!”何悯鸿还没说什么,门口又走出一个同样扎着辫子的小姑娘:“今天饭店里和路上那么多人,就大哥你一个人出手帮忙,要不是有你,说不定今天就让那个人渣跑了呢!”
“小余说得对,今天真的是谢谢你了,不然的话,真有可能让那家伙跑了。”穿着白色上衣的叶蓁蓁也走上来道。
“哎!我记得你!我们见过!”最后出场的朱喆看着王重,有点印象,却又记不太清楚,一副回忆的模样。
“朱姐,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有印象!”余初晖打量着王重,立马也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
就连旁边的叶蓁蓁也疑惑起来。
王重笑着道:“欢乐颂小区,我住你们楼上,19号楼,2303!”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王重,算是你们的邻居。”
“叶蓁蓁。”
“朱喆!”
“何悯鸿。”
“余初晖。”
四女也纷纷自我介绍起来。
“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没想到王大哥竟然就住我们楼上!”余初晖向来是个嘴皮子利索的。
“这就叫缘分吧!”叶蓁蓁道。
王重笑着道:“能和几位美女有缘分,我还真是荣幸!”
“王大哥,今天多亏了你,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吃饭吧?”何悯鸿看着微笑着的王重,想起今天王重抓那个偷拍男时候的样子,心湖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