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庆幸。
他这个儿子可是他十年前出山,在市里的火车站亲自挑的,尽管当时这孩子年纪已经大了,记事了,但相貌是真的好,白白净净。
他父母去的早,家里没有积蓄可以帮衬他,他没办法从每月往山里跑的“货郎”手里买儿子,他就只能自己大着胆子出山想办法。
虽然当时把人带回来时,还想着逃跑,可最后被自己打瘸了一条腿,不仅跑不了,还高烧没了记忆。
现在,十年过去了,儿子大了,马上要娶媳妇儿了,以后等有了孙子,他就没必要每天跟个老黄牛一样,上山下地的忙。
他有子有孙,也再不用怕村子里那些人的嚼舌根,都是些没见识的人,他也不和那些人一般见识。
“传宗啊,爹给你找了个媳妇儿,人就在柴房里,过两天就是你的生日了,到那天,爹就把人送你房里,你抓紧时间让人给爹生个大胖孙子。”
付传宗依旧是没有说话,只是低低的应了一句,就继续埋头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