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杀了里正一家老小那一刻,全村上下,无不选择跟他站在一起。
因为他干了村中所有人都想干的事情。
当天夜里,村中里正的亲戚想要报仇,但他早有防备,读了那么多年的圣贤书,可不是白读的。
一口气怒杀所有,然后把里正家的粮食分了。
那一次,是全村人第一次喝到真正的白色的米粥。
而且没有沙土的牙碜味道。
也是那一次开始,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对于这个身穿粗布白衣的书生充满了尊敬。
紧接着他带着全村的人继续攻占小镇。
原本他没想杀里长一家的。
可见到里长便是带头打他妻儿的一员之后,他平静的眼神第一次充满了血色。
里长一家,上下三十二口,包括刚出生的婴儿,他都没有放过。
要问他为什么连婴儿不放过?
那里长又何曾放过他的儿子?谁的儿子不是儿子?
谁的儿子不是小孩?
至于为什么要灭门,因为他家又何尝不是等于被灭门?
从妻儿死了,父母饿死那一刻,他心中已经没了任何牵挂。
可以说这世上什么仁义道德,什么律法都不再是他的枷锁。
他要做的,便是复仇,杀戮,杀尽那些不仁不义的贪官。
从拿下小镇之后,周围的村落百姓纷纷朝着他聚集过来。
望着一双双求生的眼睛,望着那饿的哇哇哭喊的婴儿,看着婴儿吸吮母亲那干瘪的没有丝毫水分的饭袋,他忽然感觉身上多了一份责任。
当即,他挑选体格健硕的村民出来,然后立下规矩。
他的规矩是最基本的,最浅显易懂的,杀人偿命,欺辱他人者轻则断臂,重则偿命,抢到的粮食,先保婴儿跟老人。
此规矩无人不从。
因为敢不从者,已经成了他刀下亡魂。
在他心中这么简单的规矩都想不从,那以后就是破坏分子,破坏百姓安宁的,不必留。
“先生,您看,那边似乎有人在叫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