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单纯的从面相去判断一个人的命运与性格的好坏,容易偏颇侧重,得到的结果往往立不住。
何园内,张灯结彩。酒宴美食不下百道,歌女艺伎翩翩起舞吹拉弹唱。搞得这何园好比前几日的庙会街,虽然热闹,却颇令喜爱安静的金世奇有些不悦。
“够了。”
金世奇一声低吟,声音没有力量,软绵绵的毫无穿透力可言,却立刻令喧嚣的何园化为静悄悄的荒坟孤冢。舞女与艺伎颤颤巍巍的退去,何仲山一手提着酒樽悬在半空,进退不得,脸上的笑容也转为恐惧。
府尹大人薛景綿暗自吞下一口唾沫,仔细瞄了瞄金世奇的脸,发现并无愤怒异样后,便低头沉吟道:“殿下淡泊高远,素喜沉静。何老弟久居边陲会京,未能深谙龙心,亦是不妥。依臣看,当罚酒一杯。”
“是是是,草民有眼无珠,当罚!”
薛景綿是真与何仲山穿一条裤子,话里话外都在维护何仲山。何仲山此时感激涕零,急忙将酒水一饮而尽,随后一摆手,示意屋内仆从尽数退走,厅门关闭。
看到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今日在书斋生了一肚子闷气的金世奇总算不再冷脸,浅尝一口佳肴后笑道:“仲山兄虽久居会京边陲之地,但口福不浅。这菜肴甚是美味,竟比大内御宴更要爽口。”
当皇帝的天天山珍海味的确不假,用料也肯定是最足最好的,但味道嘛,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为皇帝与皇子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来讲,皇帝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从皇宫到自已的坟。
贤明的皇帝还能吸取谏言,明白一些世间疾苦。至于昏君嘛……其实能说出‘何不食肉糜’来的皇帝,已经算是深明大义了。
毕竟他们没出过皇宫,不知道百姓们都吃什么喝什么,过什么样的日子。在皇帝看来,喝粥就已经是最苦的生活了。可实际上,很大一部分人,连啃树皮都得排号。
金世奇是皇子不假,但他并非久居皇宫之人,反而作为金国使臣,这些年走南闯北,秦楚金三国都去过,自然各地的美食文化都有涉及。
毕竟没点见识的话,也写不出《王之静轩》那等烂俗的杂学书籍。
而何仲山的家厨,手艺也的确没得说。家宴能做,国宴也能搞。接待二皇子金世奇肯定是不能马虎,基本上把金国各地的特色菜式通篇搞了一大桌。
但重点不在这菜上,而是金世奇的话上。
别忘了,金世奇号称‘过山风’,是出了名的狠毒。看似表面笑呵呵的一句夸奖之语,已经让何仲山有些瑟瑟发抖,冷汗直流了。
只见何仲山急忙匍匐跪地,叩头如捣蒜道:“草民有罪,殿下息怒呀!草民虽得殿下厚爱,衣食无忧,但未能了却殿下心愿,行事缓慢难有寸进。今日殿下圣驾亲至,草民得睹天颜,百死无憾。只求殿下念在草民丹心一片,容草民为亡弟报仇雪恨后,在赐草民一死……”
“我与仲年兄,也算惺惺相惜。得其噩耗,涕泪难抑。如今入驻会京,岂能不为仲年兄雪恨安祭?仲山兄虽是我门客,亦是我欣赏之兄长,何来赐死一说?快快起身!”
金世奇不愧过山风之名!前面一句话点向何仲山,让他知道,自已不爽他这么久都没做出成绩,令其恐惧无比,不得不打包票行事。后面一句安抚之语,彰显其上位者的大度之能,恩威并施之下,令在场之人无不敬佩有加。
嗯,从这点上看,金世奇不做皇帝可惜了。因为他具备皇帝的最优品质——虚伪。
“还不快谢过殿下厚爱?”
薛景綿此时也是冷汗直流,赶紧招呼跪地俯首的何仲山起身谢恩。薛景綿也是怕呀!怕啥?金世奇收拾了何仲山后,马上就得轮到自已了!
如今金世奇喜怒无常,何仲山与薛景綿也不敢喝酒吃菜,只能握着筷子惊如鹌鹑飒飒发抖。而金世奇倒是有些放开了,时不时加几筷子美味品评一番,丝毫不提极乐花之事。
这般的云淡风轻,更是令薛景綿与何仲山如坐针毡。因为,他们猜不透这诡异的二皇子到底是个什么想法?
酒足饭饱,金世奇拿过金丝手帕擦拭一番,接过何仲山递来的参茶小品一口后说道:“太子在前线浴血奋战,而小王我却只能身居大内,无暇在与胡蛮争锋,可悲呀!”
“那是因为陛下对殿下宠爱有加,不舍孝子远离。普天之下谁人不知,殿下与陛下父慈子孝,恩宠盖世,孝义弥天?”
“呵呵~”
听着薛景綿与何仲山在一旁吹捧,金世奇眼中闪过一抹孤寂,无所谓的笑了笑后说道:“这些话,朝堂的腐儒说一说也就算了。薛大人与仲山不应把精力放在溜须拍马上,而应放在那艳美的毒花之上!”
说着说着,金世奇话锋突变,整个大厅变得有些肃穆,仿佛温度都随之言语的冰冷而降低。
薛景綿与何仲山对视一眼,长舒一口气。早晚都是一刀,早问不如晚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