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聚集在卫生间的门口,有些人手里攥着斧子。
可他们面对的,却是上百的东北帮的人。
这些人都赤着上身,清一色的穿着黑色的裤子。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钢管。
这是东北帮出征的标配。
榔头穿着一件花衬衫,衣襟敞开着,露着胸膛。
穿着一条大短裤,踩着人字拖。
即便是黑夜,也还戴着墨镜。
他用夹着烟的手,指了指那些战战兢兢的斧头帮的人,说:
“我们东北帮的人砍了阿狗,砍了胖子,现在砍了红中,你们还看不清现实么?”
“我告诉你们,东北帮就是要拿下石龙镇,拿下东莞,把你们斧头帮地赶出东广。”
“识相的,就扔了斧头,加入我们东北帮。我榔头带你们吃香喝辣玩女人。”
“不识相的,哼哼……”
榔头沉着脸,冷哼了两声,从怀里摸出一把自制的火枪,指着对面的这群恶狠狠的说:
“你可以试试,是你们的斧子快,还是我的枪快……”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清楚的看到,不光屋子里涌入百十来号人,歌厅的外面,还有一大群人。
好家伙,加在一块,少说两百多号。
这么多人,就算不动手,吐唾沫,也能把他们这几十人淹死。
识时务者为俊杰,混帮会的,无非是混口饭吃,老大都被人砍成那样了,生死未卜,这些小喽啰,没必要守着死忠。
于是,他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斧头,低下头。
看到眼前的场景,榔头哈哈大笑。
“妈的,石龙镇现在是我东北帮榔头哥的!”
身后的众人纷纷举起手中钢管,大声欢呼。
“榔头哥,榔头哥,榔头哥!”
榔头展开双臂,说:“来啊,舞曲放起来,啤酒端上来,娘们都给我出来,今天,咱们喝个痛快!”
“好……好……好……”
众人再次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