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
身后有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举着警棍追赶。
“站住,站住……”
那瘦子忽然一脚蹬空,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
他一咕噜身爬起来,撒腿就跑,眨眼的功夫钻进一条岔路,消失不见。
那两个警察追丢了,气急败坏地朝那瘦子扔在地上的自行车踢了一脚,骂骂咧咧地说:“又叫他跑了,妈的。”
他们转身走了,王浩弯腰捡起自行车,翻身骑上,往前蹬。
走出几十米,眼前的胡同口人影一闪,是那个瘦子。
看见王浩,他又嘿嘿一笑,转身走到停在路边的一辆自行车前,两三秒就打开了车锁,翻身跨上,摇头晃脑地骑着走了,转眼,就消失在胡同深处。
王浩愣了几秒,他分明地看到这小子是用一根牙签打开的自行车锁,原来他是个小偷……
好家伙,用牙签开锁比用钥匙还快,乍看上去,就好像是打开自己的自行车那么从容。
三百六十行,果然行行都有高手。
不过,这与他无关,他走出胡同,拐了两个弯,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这地方,是几天前榔头找人帮他安排的。
是个破旧的两层公寓房。
每一层并排十几间屋子,打开门是一条公用的户外走廊。
王浩的屋子在二楼最里面一间,不大,只有一个卧室一个卫生间。
门没上锁,因为王浩啥都没有,没啥可丢的。
进门,他仰面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闭目养神。
再过几个小时,他就要回到那个他有过记忆、流过血,也让别人流过血的石龙镇去砍人了。
虽然他不止一次砍过人,但每次都是被动的,都是为了砍出一条活路。
这次,是第一次要主动去砍人,这种感觉不一样。
他的心里莫名地乱成一团麻。
正胡思乱想,忽然,门开了,一个女人慌张地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