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门!
网红男子浑身一颤,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个头并不算特别高的中年男人。
此人个头虽然不是很高,但却极其健壮。
其一身肌肉堪比‘罗尼库尔曼’。
骇人!
极其骇人!
吞了吞口水,声音软了一些:
“我们是来吃黄金肥肠的,又不是来吃酸豆角的。”
何坤点点头:“行,还嘴硬是吧。”
扭头朝许光军道:“酸豆角也别给他了,一粒都不许给!”
“切,谁稀罕?一个酸豆角而已,谁没吃过?”网红男子一脸不屑。
但迫于何坤的威压,也没再提肥肠的事情。
只是甩着一张脸,气呼呼的坐回自已的位置上,以维护自已仅有的脸面。
他之所以坐下,绝对不是因为害怕!
他只是觉得旁人说得很有道理。
身为一个公众人物,不能得理不饶人。
尤其是他这样拥有几百万粉丝的大网红!
更应该以身作则!
不能让‘家人们’觉得他是个仗势欺人的人。
更不能败坏自已的路人缘。
得维护好自已‘善良’的人设!
看到网红坐回去不再吭声,何坤也没再搭理他。
环视了一圈现场后,一边撩起系在腰上的围裙擦手,一边说道:
“有没有人想吃西红柿炒蛋?”
“我做的!”
“想吃的就下单啊!别跟我客气!”
师父的话给了他启示。
虽然他现在正值壮年,还能在这条道上摸爬滚打好多年。
但是,人呢,得给自已留一条退路。
将来要是这一条道走不下去了,总得找点别的事情做。
不说维持生计什么的,至少不囫囵度日。
至少可以让自已的生活充实有希望一些。
因此,现在一有空闲他就来东来大饭店这边当学徒。
他一个堂堂的坤门老大来当学徒,跟那些真正的学徒是不一样的。
其他学徒都是从最简单的事情做起。
三两年内不一定能摸得到勺子。
但他就不一样。
他一来就要摸勺子。
学的第一个菜就是‘西红柿炒蛋’。
听闻河市最大帮派坤门的老大居然在东来大饭店里当学徒,食客们感觉很是不可思议。
有人试探性的问道:“如果不好吃,打差评会被打吗?”
何坤哈哈大笑:“当然不会,但账必须结!”
问话的人松了口气:“那给我们这桌炒一个吧。”
何坤诶!
何坤给自已做菜!
哈哈,回去能吹大半年了!
原本许多人都觉得,江湖离自已很远的样子。
但忽然间,有一天,去吃个饭,遇上了‘体验生活’的江湖老大。
他放下刀剑,化身成一个厨子,跟大家说,自已会炒西红柿炒蛋。
这、这体验不得不说很奇妙。
让原本平平淡淡的生活忽然间就多了一抹彩色。
黄金肥肠带来的不满,也因此淡了许多。
许光军一脸感激的朝何坤露出一个微笑。
何坤则是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挑了下眉。
此时,后厨位置,张总厨呆了。
后厨所有人都呆了。
看着桌面上新鲜出锅的酸豆角炒肉沫,一个个如同见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
眼睛发光,神情震悦。
一人抓着勺子就想挖盆子里的酸豆角,却被张总厨狠狠拍了一巴掌。
那人讪笑着将勺子递给老大:“老大,我是想舀给您吃。”
张总厨一把夺过勺子,亲自动手挖了一点酸豆角肉沫。
肉沫点点,豆角成段。
混合到一处,油光闪闪,好似盛夏的星空一般璀璨。
喷香的气息在厨房温热的氛围当中不断蒸腾开来,瞬间将人笼罩。
可奇怪的是,这酸酸的味道,却不似厨房的其他气息那般炎热,反而像一阵清凉的晚风,使人心神渐渐安宁。
尤其是当那又香又酸的豆角没入唇齿当中,从人的口腔里激发出一阵阵润泽的津液时,便更觉得整个身体的烦躁都随着唇齿生津而消散了。
盛夏似乎没有那么炎热了。
生活好像也没那么繁杂了。
淡淡的甜味混合着酸味,又有肉的鲜香交辉相映。
这是特么酸豆角炒肉沫吗?
张总厨双目圆瞪,简直不敢相信。
这是酸豆角炒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