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资产就不能实现短时间内的翻倍,一个星期肯定是还不了街坊领居们的钱的。
这该如何是好呢?
叶峰一边思考着,一边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家里的肉还没吃完,这个年代还没有冰箱,因此叶峰今天并没有买
菜。
等到了村口的时候,叶峰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他的名字。
“峰哥,这么巧啊,走,喝酒去!”
听到这声音,叶峰下意识的回过头,就看到一胖一瘦,两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一边朝自己摆手,一边朝自己走来。
在原主的记忆里稍稍搜寻了一下,叶峰很快便知道了这两人的身份。
那个胖的名为王二虎,瘦的名为张三贵,是原主之前的狐朋狗友。
之所以说是狐朋狗友,是因为这两人之前拉着原主出去喝酒的时候,都让原主买单。
原主一喝完酒,神经大条,完全不知道这两人将其当冤大头。
本来叶峰接管了这幅身体之后,就打算和这些狐朋狗友们断交了。
但是看着走到近处的两人,叶峰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道灵光,笑呵呵的说道:“走,喝酒,今天我做东!”
说着,还将自己口袋里的40块钱在二人面前扬了扬。
王二虎和张三贵看到叶峰手中的一沓钱,双眼放光,赶忙走到叶峰面前奉承道:“峰哥,你这是发财了呀,什么时候能带带我们兄弟两个?”
叶峰笑了笑,说道:“要带你们也不是不行,咱们先去喝酒,有什么话,酒桌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