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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六章 出山(2 / 2)

说要去准备准备东西。

李初九说我人生地不熟的帮我打电话叫帮手,这点我倒是很认同,由当地人帮忙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大约过了不到半个钟头,李初九的媳妇来了,她媳妇算是典型的东北妇女,热情十足,尤其两口子聊了几句后,她媳妇开着一辆破旧的桑塔纳带着我上了大街。

我们是正午当头出的们,他媳妇一直带我绕到了天黑前回到他们家,我们开车绕了半个城市,凑齐了九根儿筷子大小的桃木锥,还有黑狗血也比较难找,非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愿意斩杀黑狗,道士取血只不过以银针取后腿,经过水的稀释来做法器,但赶巧去狗市的路上,眼看着一家狗肉馆刚刚勒死了一条狗。

我上前拦住了剥皮,仔细打量,此狗通体漆黑,毛发铮亮,真不知道是谁家卖的,要知道黑狗在宅中可是非常辟邪的。与狗肉馆谈好了价格,再由李初九的媳妇帮我垫付了些钱,把那条狗买了下来,找个没人地方取了一些血灌入矿泉水瓶中,再往狗嘴里塞了几个硬币,念了一遍超度咒后把它埋在了土里。

一进了李初九的家门我就明白了,这老小子真可以算得上是生活拮据,家里住着的也是郊区平房,他没在家,我被妇女领进了里屋土炕,看到他们家的电视柜上放置着各种各样的学习奖状,其中有一个模样较为英俊的少年照片摆放在最醒目的位置。

李大嫂从旁像是发现我在打量着,于是颇为自豪的说:“这是我儿子,现在在香港工作,可厉害了,好像是什么什么大企业的领导。”

我点点头,瞧这孩子五官较为清晰,目光冷淡,瞳孔如蛇,并且眼里有凶光,性格多半是位冷血之人,不过这种事儿也是难免的,李初九从事盗墓多年,一些个因果报应也在一点点的显露出来。

听着李大嫂自豪的给我讲述他儿子的故事,显然,年轻的小伙子远在香港遇到了经济上的难题,也就是要结婚了,可结婚就需要买房子,香港那边的房价简直比北京还要贵上许多,这对普普通通的农村两口子,别看古董店里的东西值点钱,可还是一分钱不敢乱花,都攒着呢。

聊了一会儿,李大嫂去准备做饭,没多久李初九带了一共四个人进了屋子。

打量这四人年纪都不小了,而且,当中最最令我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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