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狗头人把武器一扔,一窝蜂的跑得一干二净。
“开饭喽!汪汪汪!”
剩下的河湾步兵,羡慕的看着狗子们的背影,等到索洛维骑士下达轮换命令,袍泽披甲过来,才回去卸甲吃饭。
索洛维骑士也走了过来,看着一动不动的芙蕾雅,无奈道:“你也去吃饭吧。”
芙蕾雅抬起爪子敬了一个礼,学着戏剧里的唱腔,“遵令!”
说着她蹦下墙垛,小心的放好自己的瓜皮帽和“长矛”,说道:“我去对面吃。”
索洛维点头,“那你小心。”
“放心,昨晚去了五次都没被发现呢。”
说话间,她的身形越来越小,变成一只黄鼠狼幼崽,然后从墙垛下的排水口钻出去,一跃而下,朝西境军团的营地跑去。
敢来攻我守的城,把你家饭都吃光!
而塔尔罕伯克的大军,才刚刚抵达巴克要塞之外,一万西境士兵,竟然有三万匹牲畜,除了各色马匹,还有不少牛羊。
整座大营里,有驱赶牲畜的、有搭建帐篷的、有挖掘壕沟的、有拆卸攻城装备的,所以看起来非常混乱。
但是要塞守军的压力下,半天下来愣是没有发生动乱。
在整个西境,有能力驾驭一支万人军团的统帅屈指可数。
塔尔罕伯克戎马一生,虽然自身只是个低阶高级超凡者,统御能力却无可争议的排进西境前十。
在他的统治下,塔尔罕家族从一个千夫长家族,晋升为伯克家族,坐拥一城四堡,军事实力堪比北境大伯爵。
他这一万骑兵,其中两千重骑,三千轻骑,五千无甲骑兵,足够纵横草原。
而且这还不是他全部的兵力,毕竟地盘大了,城池也需要守卫。
在大军主帐,年老的塔尔罕伯克坐在主位,而他的身边,草原狼女阿日娜弥射,还在努力劝阻父亲的强攻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