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传开了。
文工团——
“你说什么!?”
“顾铮归队了,还带了一个女人来岛上?”
曾雨的手都被捏疼了,没好气地甩开,“顾营长腿好了,带着老家娶的媳妇随军,码头上好多人都看到了。”
“怎么会…他的腿不是残废了吗…既然腿好了为什么不早点回来…为什么要娶一个乡下女人?”
林珊珊满脸不可置信,嘴里喃喃。
她喜欢顾铮很久了,明里暗里多次示意让他追求自己,可他却像块木头无动于衷。
但她一点也不着急,因为她坚信自己能捂热这块木头,毕竟论长相、才华,她都是文工团里数一数二的,顾铮没理由不喜欢她。
前不久的那场战役,顾铮立了大功,却被炸伤了腿,当时她整个人都是混乱的,她不想放弃顾铮,可也不想嫁一个瘸子。
于是她就去参加下乡巡演,想着等她回来,如果顾铮的腿好了,她就不嫌弃,继续喜欢他,如果腿好不了,也不能怪她放弃。
可谁知等巡演回来,就接到了顾铮退伍回农村的消息,她心灰意冷,只能另寻优秀的结婚对象。
而刚好薛家振追求方师长的女儿,被对方在训练场当众羞辱,为了挽回面子来追求她,她顺势就答应了。
毕竟薛家有权有势,没了顾铮,薛家振就是副团长的最有力候选人,前途无量。
林珊珊做梦也想不到,短短几个月顾铮的腿就痊愈了,还结婚了。
这男人疯了吗,她放下矜持主动追求那么久,他不点头,却娶一个村姑当妻子?
“某人肠子都要悔青了吧,若是在顾营长受伤的那段时间悉心照顾,不离不弃,哪能被一个村姑给截胡啊?”
曾雨幸灾乐祸道。
林珊珊心情差到了极点,怒怼她,“你有这闲工夫跟我耍嘴皮子,不如回去多练一会儿琴,想想团长为什么选我当首席,而不选你!”
“你!”曾雨被噎了一下,她最讨厌林珊珊这种居高临下,看不起人的样子。
“有什么好得意的,还不是靠的薛营长,真当自己是技术好选上的首席?”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玩意儿。
林珊珊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嫉妒也没用,看你那穷酸样,一把好琴都买不起,这辈子都别想当首席!”
大庭广众之下,林珊珊就这么揭她的伤疤,曾雨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她呵呵冷笑两声,“你再好又怎么样,巴巴追在顾营长屁股后头,人给过你好脸色看吗?
“文工团首席诶,到头来还比不过一个村姑,说出去真是要笑掉大牙了!”
她招呼着团里的其他女兵,“听说顾营长的新媳妇长得很漂亮,现在人就在家属院,要不要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