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这民兵队长可能是城里人。
当时她觉得,城里人就很不错了,没成想,竟然……还是京市人。
趁着宋柯帮明姝融蜂蜡的功夫,她将明姝拉进了屋里,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手绢,打开,将里面所有的钱,都递给了明姝。
“姝姝,这里不比京市,你去了那边,就先去找地方买身时兴的衣服,另外,你第一次登你婆家的门,也记得买点好东西,别被人瞧不起。”
明姝看着姑姑手帕里,一大摞的元票和毛票卷的整整齐齐的,一看就是全部家当了。
明明自己过的勤俭节约,却为了给自己在婆家撑场面,舍得拿出全部的积蓄——
她将钱重新用手帕包了起来,笑着塞回了姑姑的口袋里:“姑姑,你家侄女这半年可没少赚钱,你这点小钱就好好存着,别委屈自己,想要什么就买什么,余下的,给两个表妹攒嫁妆。”
“不行,你带着,出门在外,不能让人看不起……”
明姝按住了她还要掏钱的手,轻轻抱了抱她,安抚:“姑姑,别担心,京市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再说我魅力大,已经把你侄女婿给拿捏的死死的了,即便去了那边,也没人敢看不起我。”
别说自己不会去江家,就是真见到了江家人,她也没在怕的。
笑话,论起见识和优越感,她能分分钟秒杀那一众人,他们别舞到自己面前,谁敢舞过来,自己就收拾谁,没有情面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