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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1 / 4)

017/借我

现在想想,李忘年未必不是一只留鸟。

不管一年四季变换如何,一辈子只在一处栖息,就算冬来也不随着其他鸟群迁徙,哪怕结局死在北方的寒霜里。

言游到小酒馆的时候,雪不但没有停下的迹象,还反而更大了。

张哥坐在台上,抱着吉他,吟唱着一首她没听过的校园民谣。

教吉他的老师好像都具备这种神奇之处,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的一首民谣,你从未听过,但是一搜索,发现居然是首经历过岁月沉淀并流行至今的歌。

而且随便走进任何一家琴行问,肯定没有不会弹的。

例如后来的《米店》。

至少民谣比起摇滚是相对省电的,因为舞台上只亮了一束照着人的灯光。

当言游的眼睛适应黑暗以后,很快找到了窝在角落里的李忘年。

他的注意力完全没在舞台上,手里的曲谱正向下一页翻。

穿过桌椅行人的路程里,言游不禁思考,他看的这页谱是一首4/4拍的曲,还是3/4拍。

更喜欢荒诞的喜剧,还是充满遗憾的悲情-色彩。

如果他也读过卡夫卡,或是《荒原》。

那么他会不会奔跑过来,抓起她的手说,我们立刻就走吧,离开这儿,在死亡来临之前。

去哪里呢?

去荒原。

去杂草丛生的无人区。

去充满危机的西部荒漠冒险。

从北方漂洋到北半球,经过24时区的每一个,冲破经纬线划定的界限。

坐进百老汇街道的酒吧里,点上两份装在高脚杯里的鸡尾酒。

其中一杯一定要是Gimlet,这样她就可以将酒杯夹在食指和中指间,优雅地晃几下,然后故作深沉地说出那句:“现在喝Gimlet还为时过早。”

玫瑰太俗,百合无趣。

当然了,如果是他想送,捧一束野草也没人有任何怨言。

日落于西,在沙滩的躺椅上放下那本完完全全挡住脸的低俗小说,已是满头苍苍。

最终变成两张灰白照片贴在墓碑上,里面当然不会有骨灰,早就遵循遗嘱洒在了充满自由的土地。

人们需要这种猝不及防的瞬间,至少在短暂的路途中,已经与想象里的他过完了一生。

起码这一生里面,只有他和她这两位主演。

没有滥俗狗血的剧情,过分多余的配角,不用祈祷票房大卖。

不过现在,她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一把拽出他面前的那张椅子坐下,告知他电影已经开拍。

不惜借用粗暴手段提醒他,不要在镜头之外左顾右盼。

然而,回应她的只是若有似无的翻篇声。

猜错了,是2/4拍的爵士,倒是很搭想象之中的画面。可以原谅,毕竟世界不能没有爵士乐。

言游又将椅子往后挪了挪,然后才坐进去,两腿交叠,搭到桌上,歪头望着对面的他。

他姿势慵懒地伏在桌上,驼着背,一手立于耳侧做支撑,另一手在右下角的纸边摩挲。

应当有相当难懂的地方,不然好看的眉头不会靠得那么近,更不会单手从兜里掏了支烟叼进嘴里点燃,很随便地吸了一口后,夹进左手的食指与中指间。

她本来还想用相同的两根手指夹酒杯的。

言游想,他一定是被难倒了,所以才不看她,依旧可以原谅。

她故作成熟地以为,女人总喜欢听好听的话,因此男人总在说谎。

但如果喜欢李忘年这样的人,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了。他连话都不爱说,何况谎。

就在这些想法的转换之间,他的烟抽完了,继续翻向下一页。

她为他找的那些借口简直不攻自破,纯属盲目。

如果他足够聪明的话,其实明白不该在这种时候让一个愿意为他找借口的异性清醒。

言游将手拍到桌子上,“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啊?”

继续用曲谱做遮掩的话,她会直接把这一本撕了也说不定。

想明白这一点,李忘年的视线越过她,耷拉着眼皮,望向舞台。

她总不能冲上去把张哥的吉他砸烂。

但她可以用另一种方法。

言游从兜里摸出张五十块,等歌声逐渐平息后,冲台上喊:“来一首Jazz,Patti Austin的《Say You Love Me》。”

虽然挑衅的结果以失败告终,李忘年在整场演出直到结束,目光就和被钉在木桩里的钉子一样,稳稳地定在台上。

搞得言游也不得不静下心,欣赏这种安静的东西。

事实证明,被金属洗涤过的耳朵能接受的最大限度只到具备节奏感的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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