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色不变。
“我只想看看他会怎么做。”
现在有两种选择,唱或者不唱。
如果雷威不唱,那说明他还有摇滚人的血性。
对于这种事情,对于普通人而言,钱少了是羞辱,钱多了就是机会,如果他以前遇到这种事,会毫不犹豫的唱。
现在不会,不是因为他清高了,而是他的出场费变贵了。
但这种事情对于摇滚人而言,羞辱性质占比会更多。
如果雷威唱,也没问题。
为生活奔波的人,赚钱没什么丢脸。
但他怕的是,雷威一边接受钱,一边敷衍的唱。
如果是这样,无论嫣姐怎么说,他都不会帮雷威半点。
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雷威。
小哥咳嗽一声:“老板,就一首歌而已,我也不为难你,你唱吗?”
雷威看着桌上的六百元,心里五味杂陈,沉默片刻后,他嘴角难得露出一抹笑意。
“行,那我就给大家吼一嗓子。”
周围瞬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苏言嘴角扬起,也跟着鼓起掌来,看向吴嫣。
“看,也不是什么大事。”
吴嫣愣了愣:“我没想到,他会答应,就为了六百……”
苏言打断了她:“这一份串串十五元,唱一首歌就相当于他卖出去四十份,而且还没有成本。
而且这小哥也没用什么羞辱的语气和他说话,有些事情没必要看得那么严重,洒脱点挺好。
正好,我可以听听他唱歌了。”
吴嫣呼出一口气:“是我过惯了好日子,倒是忘记六百元也可以买很多东西了。”
……
雷威说完后,小哥松了一口气,立马将吉他递给他:“可以用这个伴奏。”
雷威接过吉他,坐在一边的椅子上。
“那我就唱一首老歌,《秋天》。”
说完,他调试了下吉他,开始唱了起来。
第一句刚出来,周围就有人发出了惊叹声,掌声也越来越响。
苏言也听得耳朵一亮。
雷威的歌喉很透亮,但又有些许的沧桑感,很不错啊。
他认真地听了起来。
这首歌是一首民谣,讲述的是一个人在生活中奋斗的故事。
为了生活奔波,到最后也只是如同秋叶一般凋落。
雷威越唱越投入,声音也放大几分,歌喉里比起不甘,更多的是妥协。
听着这首歌,周围吃饭的人都有些唏嘘,嘴角也掀起了苦涩。
吴嫣听得眼眶有些湿润了,低下头擦了擦眼泪。
他们都不年轻了,看着老友变成了如今这种被生活打垮,提不起劲的模样,她心里真的很不好受。
想当初,他们年轻时,也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满心想着带着他们的梦想征服乐坛,征服世界。
时间真的过得好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