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昭搅拌着汤锅时,想着她从湖里救起来的男人。
浑然不觉身后霍奕修的靠近。
“千方百计把我从南城叫过来,就是让我来喝这一锅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汤?”
男人低冷的声线里透着疲倦,听着是生气了。
凌昭回神,看了眼锅里的汤。
她煮的鱼汤,现在已经骨肉分离,确实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就像她的上一世,被圈禁,被骨肉分离。
凌昭顿了顿,放下汤勺,转身面对男人比划手语:【我以为你不会来,就随便做了点。】
她的笑勉强,有几分委屈,又感觉有点敷衍,好像不怎么在乎。
一个木头似的哑巴,情绪倒是丰富。
男人原本很不高兴,但想到她最近的转变,忽然来了点兴致。
他捏起她的下巴,盯着她的脸,因为疲惫而沙哑的声线显得有些慵懒:“以为我不来,难过得连饭都不想做了?”
为了抓住他的胃,这个女人最喜欢钻研的就是厨房那点事儿,每天变着花样做一日三餐讨他的喜欢。
如今却越来越疏懒,越来越不用心,明明把汤做坏了,倒把责任推他身上来了。
推责就推责吧,推得竟让他不生气,还有点愧疚了。
凌昭坦然点头,清凌凌的大眼睛映着他的身影。
今天是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上一世,她就是在这间民宿,等了他一天一夜。
准备了一下午的饭菜,一口没动,眼看着一点点变质,最后倒进垃圾桶。
这个男人不但没来,连一个电话、一条信息都没给她。
然后等来的是他的女秘书打来的电话,让她自己一个人回去。
重活一世,凌昭早就没了再讨他喜欢的心思,只是她没订民宿,闺蜜却帮她订了,还是跟上一世同一家民宿,让她好好置办周年纪念日。
“……你跟霍奕修结婚这么久都没个孩子,这么下去,你以后可怎么办呀?他的那个秘书,陪他创业这么多年,又不结婚又不恋爱的,就只为了混成他的左膀右臂?你别犯傻……昭昭,你这个样子,离开霍家要怎么生活!就算抓不住男人的心,也要有个孩子绑住他!”
凌昭望着男人。
论事业,他年纪轻轻就已创业,仅用七年时间就成为商场新贵,跻身南城上流,去年更是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十大优秀企业家。
在三十岁之前就两项殊荣加身的,没几个人能做到。
论长相,霍奕修不输任何一个顶流明星,身材堪比男模,是行走的海报,但没有娱乐圈的脂粉气。
他的脸型轮廓犹如刀刻,眉长眼厉,鼻高唇薄,英气逼人。
却也是张薄情的脸。
闺蜜错了。
上一世她生了孩子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儿,却因为她是个哑巴,就以不会教孩子说话为由,把女儿生生从她身边带走,交给那个女人抚养。
到死,她都没再看到女儿一眼。
凌昭想到上一世,就感觉到彻骨的寒意。
霍奕修感觉到指腹下突然冒出来的鸡皮疙瘩,微微皱眉:“什么意思?碰一下都不行了?”
以前她使尽浑身解数,想把他勾到她的床上去,近来倒是消停了。不但不积极做美食,连打扮也朝他不喜欢的风格去了。
想到此,男人微侧头扫了一眼她身上的衣服。
围裙下是一条简单的棉质圆领裙子,不是什么奢牌。
她以前很喜欢穿奢牌,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经不起磕碰。用好友的话说,她不能说话,穿得贵一点也好,免得跟人起矛盾,还要让你去给她解决。
霍奕修不是买不起奢牌,只是她穿着那些,说不出的怪异,让人不想多看一眼。
不像这件碎花裙子,衬得她野菊似的清爽宜人。
想到此,男人挑了挑眉梢,竟然不是奢牌?
视线停留在她的锁骨。
细细小小的一弯骨,虽然被围裙挡住一半,也挡不住诱人风情。细细的汗珠顶在汗毛上,亮晶晶的,惹人怜爱。
男人的手从她的下巴转移,沿着那弯锁骨滑动,像是得了什么有趣玩具。
凌昭感受到他眼神突然的变化,忍住不适。
就算很想离他离得远远的,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
从被霍家领养的那一刻起,她的世界只围着他打转,没有接触过外部世界。
闺蜜有一句话说对了,她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起码现在没有。
凌昭吞了口唾沫,往后退一步,身体离开他的指尖,抬起手比画:【鱼汤不能喝了,吃点别的吧。】
她没准备他来,她自己也只是不想浪费闺蜜的心意。
鱼汤还在咕嘟咕嘟冒着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