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没欢哥快。哎,江欢总觉着这种说法有问题,可又不知道哪里有问题,也许,答案只有乌龟才能回答他了。
山大王欢哥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双手各提一只百斤重的兔子在丛林间穿梭跳跃。帅帅的欢哥,完美的身材,要多帅,有多帅~~~~~~
终于吃饱的江欢,看着自己平坦的小腹,有种要问十万个为什么的感觉。自己的四肢现在充满了炸裂的力量,爆发力比之前更猛,跳的更高了,追兔子时很明显敏捷性也提高了一大截。如果再回到昨天,江欢有勇气去和棕熊掰掰手腕,搭把手,让它对自己俯首称臣。江欢猜测应该是昨天吃掉的石子诱发自己进一步变异了,套用史密斯的话,当初种进自己身体里的种子发芽了。
只是这种变异过程太难熬了,江欢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同样吃舒服了的裂耳返回林间,叼来一串不知名的野果孝敬尊贵的厨师。
接下来几天,江欢把猴皮洗好晾干,用坚韧的藤条串起做成短裤,终于不用再让二弟受风吹日晒之苦。又用草编了一个袋子装下四块剥出的晶石,把它绑在了裂耳的身上,裂耳开始是抗议的,无奈裂耳这家伙自从吃了石子后身体也是大了一圈,饭量大增,吃人嘴短的命门被江某人抓在了手中,几次抗议无效后,只好含恨认命。
这一天,欢哥对身边的裂耳道:“猫弟,跟你欢哥下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