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脑袋一天天到底想些什么,纯属吃饱没事干,闲得发慌。
不得不说,庞大的脑洞干脆改行写小说得了,小说界缺乏程思瑜一个奇思妙想的天才。
没好气回答,“笔给你,你去写得了。”
不过,有一点倒是挺正确,猜到是宋时琛,其余没一个对得上。
“恼羞成怒!果然是,看我多了解你,简直是你肚里的蛔虫,你们俩还真去约会,有没有擦出爱的火花?”
止不住一颗八卦的心,程思瑜化身吃瓜群众,按照多年看小说的经验,一般套路推论,基本错不了。
小说的开始再遇故人,然后分岔路出现,一是旧情复燃,二是形同陌路,能不能走下去,关键看这。
按现在的局势来说,分明是旧情复燃的可能性更大,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是有一个突破点。
宋时琛为什么会帮沈晚意,说实话,他可以选择不接这单案子,拒绝对他来说轻而易举,甚至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
可偏偏不按套路走,明知道是沈晚意,最后还是选择接下,所以这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