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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4章 蛛丝马迹(2 / 2)

任。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自己的车子不要借给别人,就是这么个道理。

陆川这边并没有告诉张宝华真实的案件情况。

只不过其他相应的一些情况似乎已经给陆川这边有了很大的提示,这个叫做陈三强的白衣男子似乎就是凶手。

因为根据张宝华所说,陈三强上次离开天州市的时候,正是张欢被害的那天晚上。

根据张宝华所说,他们公司现在的重点业务都在海州市那边,那边的市场拓展现在是很迫切的。

所以陈三强这一段时间要经常要往海州市那边跑,而且对方的工作地点就在辽河岸边。

这就不是巧合能够所解释清的了。

在天州市市工作过,对当地比较熟悉,曾经出现在过张欢被害的小区内,而且他工作的地点在海州市,又在辽河岸边。

张欢被害的第一地点就有可能是他居住的出租屋,而被抛尸的地点又在辽河。

所以,陆川这边的第一想法就是立即对这个陈将进行传唤。

但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防止对方提前逃跑,陆川这边没有直接赶回海州市,而是带上了张宝华。

既然对方现在在海州市,而且有很大可能就是凶手陆川这边自然不可能放过,至于张宝华这边为了以防对方报信打电话让对方要逃跑。

所以直接就把对方给带上了,同时在路上让张宝华给陈三强打个电话。(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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