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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十四卷:玄学革命(1 / 2)

深秋一过,便进了落寒霜冬。

时间匆匆一走,李烟姐姐再一次穿上了一件袄子,带上个耳兜子,坐在沙发上哆哆嗦嗦的,一脸的疲倦。

毕竟是条蛇,怕寒,再加上不知怎么了,那个空调不制热了。

因此我只得是再次用我强劲的右臂,如同往年一样,站在门外疯狂甩动着火盆。

在十多分钟之后,我将火盆给端了进来,随后李烟姐姐又跟往年一样,一恰骑在火盆之上。

虽然姿势有些不雅观,但这样的姿势烤火,会更加的暖和。

至于我,倒是并不觉得,成都的初寒有多冷。

站在窗前,注视着楼下,楼下巷子仍旧是如以往那般人流涌动,不过相较于以往,人与人之间穿着袄子,带着帽子,没来由多添了一分冬意。

却也就在下一刻,李大富的车突然从外边开了进来。

随后便见他那个大脑袋从车窗里边探了出来。

“九娃,嘿!快下来哦,有稀客回来了!”

我皱了皱眉:“稀客?”

“哎呀!你快下来嘛!”

我心中带着一抹疑惑,随后看了眼李烟姐姐:“要不要出去耍?”

李烟姐姐困顿的摇了摇头:“外边冷死了,不去,你去嘛。”

听到这话,我点了点头,随后便顺着楼梯,来到楼下。

见胖子一脸的神秘,我问道:“啥稀客啊?”

这话才说完,便听见一阵熟悉的声音,自车后座传了出来。

“九哥,好久不见了。”

下一刻,便见一道身形十分文雅的女人,从车后座走了出来,不是别人,正是王晴天。

“晴天?你回来了啊?你这丫头一跑就是大半年,还真在外边呆的住啊?”

一别半年,再见的时候,这丫头突然变得成熟知性了许多,相比于以前,给我的感觉,就是好像突然变成大人了。

穿着一身十分跨时代的白色西装,头发也染成了一头淡棕色,戴着一框眼镜,朝着我浅浅笑着。

胖子笑道:“哎哟,找个地方吃饭,我们慢慢聊。”

说完,我们三人便上了车,就近来到一处火锅店。

我们三个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晴天的突然回来,我跟李大富自然是十分的高兴。

在吃饭的时候,我跟胖子还时不时聊着,小时候王晴天差点被僵尸抓走的事情。

一顿饭吃完过后,胖子还有点事儿,就提前开车走了,徒留我跟王晴天两人在街上。

不知怎的,如今两人再在一起独处的时候,反倒是觉得有些尴尬。

我跟王晴天顺着喧嚣的街道,一路无言的朝着前边走了一段。

想了想,我问道:“这么长一段时间…都去干嘛了啊?”

王晴天闻言,笑道:“先是去了一趟沿海的那个岛,在国内的时候,一直都听人讲,那边繁荣,就出去见了见世面,后来又去了一趟北京跟上海,这不要过年了嘛,就回来了。”

“九哥,你今年要准备回家吗?”

听到这话,我叹了口气,笑道:“回,咋不回,一别家乡五年之久,父母于我的记忆,一直都停留在,14岁送我离乡的那天,今年肯定要回去啊。”

“好嘛,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去。”

这话说完,晴天突然又问道:“对了,九哥你还跟那个…李烟姐姐住在一起吗?”

我随后回答道:“一直都住在一起的。”

王晴天愣了愣,随后微笑着点了点头:“哦…那挺好的。”

就这样一直走着,临近下午的时候,来到一家书店的门口。

李大富很仗义,基本上过一个月都会给王晴天账户上打个几万,在这个时代,每个月能有几万可支配的财富,基本上能在全国横着走了。

人一辈子的欲望,大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其一就是生理需求,其二就是精神需求。

在财富上得到自由之后,王晴天读了不少的书,除了增加修养思想之外,约莫也是为了填补小时候没能读书上学的缺憾吧。

我陪着她来到书店,她便进去挑书去了。

这个年代没有所谓的手机,甚至电视都没能在底层得到广泛传播。

就算是底层百姓,也需要一定的精神依托的。

因此,实体出租小说便在这个世界大行其道,底层百姓可以用很少的钱,去借阅一本书去看。

比如琼瑶古龙,金庸三毛,都是当代热销书籍。

我闲着没事儿也在暑假上翻了起来。

我平时也看了不少的小说,其中最喜欢最推崇的,莫过于金庸的《鹿鼎记》。

如果用几十年后的角度来看待这本书,鹿鼎记几乎算是后宫种马文的先驱者,并且是这种类型文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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