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营的训练,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这一日,叶凌风接到密报,说是匈奴大军的虎师大营发生严重瘟疫,死伤者无数,很多人变成干尸。另外,他们好像丢了很多东西,包括战马,包括粮草……
叶凌风看完,就把这份军报递给了时怡,两人相视一笑,时怡美得摇头晃脑。
为了检验近期的练兵成果,叶凌风采用了比武的方式,选出最终两个胜出的团部,一个去匈奴的豹师,一个是匈奴的鹰师,两人抽签,自主制定作战计划。
可以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目标,也可以以烧掉敌人的粮草为目标。
但要求只有一个,只能赢,不能输,要以最小的力量消灭尽可能多的敌人。
这一日,中军大帐外来了一个人,一个故人。
进了大帐,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脸色黑红。
叶凌风忍住笑,抬头看了他一眼,戏谑地问:“李团长,有事?”
如今,李朗已经从厨房采买小队长,经过一次次的训练考核,成为统领一千五百人的团长了。
李朗还没说话,黑红的脸更黑红了。
他的两只手紧紧攥在一起,嘴巴张了几张,又闭上了。
叶凌风也不说话,也没看他,自顾自地在忙自己的事情。
中间还出去了一趟。
再次回来的时候,李朗就跪在他面前。
叶凌风使劲压住上翘的嘴角,喝了口水:“有事说事,一个大老爷们,磨叽什么!”
李朗跪在地上,轻声说:“我想见许微微,请王爷恩准!”
“见谁?大点声说,听不见!”叶凌风掏了掏耳朵,眯起了眼睛。
“报告王爷,我,李朗,想见许微微!”李朗终是鼓起了勇气,大声喊了出来。
叶凌风抬头瞟了他一眼,问他:
“见了面,想做什么呢?”
李朗把头抵在地上,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娶她!”
“娶她?你别忘了,她可是快活林的风尘女子。”叶凌风无情地说道。
“我不在乎!真的!王爷!”
看着面前跪着的男人,叶凌风又扎去一把无情的刀:
“那你可要想好,如果以后你带着她出席各种场合,会不会有人认出她?会不会有人嘲笑她本是青楼女子,来自快活林,并借着嘲笑她的出身,而来嘲讽你没有眼光,配不上好人家的女儿?”
李朗直起身,想了一会儿,然后认真回答道:
“所以,我平日努力训练,战场上奋勇杀敌,就是为了得到立下军功,为了站得更高,立得更稳,这样,即使是在世家大族的宴会之上,也没有让敢当面嘲讽我的妻子,即使他们心里再不满,也只能老老实实憋在心里,嘴上还要夸我的妻子,貌美如花世家风范。”
叶凌风微笑地看着李朗,这一刻,眼中尽是欣赏和鼓励。
“所以,如果有一天,我的妻子在公众场合被嘲讽,被取笑,那不是她的问题,不是她的出身,而是我做得不够好,站得不够高,没有足够的绿荫为她遮风挡雨。”
叶凌风站起身,走到他身边,伸出双手把他扶起来,拍了拍他肩膀上的灰尘,笑着说:“回去洗个澡,批你十天假!”
李朗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多谢王爷!”
“去吧,记得把团里的任务交接好!”
“王爷放心!”
说完,李朗顺手顺脚地走出了中军大帐,叶凌风好担心,他自己左腿把右腿给绊倒了~
这时,大帐后面的帘子被打开,一个小人影一下子就蹦到了叶凌风的背上。
他伸出双手,稳稳地托住时怡的小屁股,脸上满是宠溺的笑容。
“叶凌风,我爱你!”
叶凌风顿了一下,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
“想干什么事?说吧~”
一个语气上翘的“吧”,顿时让时怡觉德自己是被爱的,是被宠着的了~
“我想去看热闹~”
“去哪里?”
“你明知故问!你就说带不带我去!”时怡伸出两只小手了他的耳朵。
“好好好,我的小祖宗,我带你去!”
时怡顿时就笑得跟花一样了~
安排叶三叶四坐镇中军大帐,两人换上男装,穿上普通战士的盔甲,骑上骏马,两人一路出了大营。
到了林子边上,两人进空间脱了盔甲,穿着男装,戴着半边面具,就往北遥镇而去。
而此刻的
李朗已经洗完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刮了胡子,带上了自己所有的饷银,骑着马,出了东北大营。
一路心急如焚快马加鞭,李朗终于在天黑前到了北遥镇。
这名起得真是名副其实!果然遥远极了!
到了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