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电影》是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的电影杂志,可以算作我国电影领域最权威的杂志。
杂志深受许多电影爱好者喜爱,每期销量数百万份,最巅峰时期创造过单期900万份的恐怖销量。
《中国电影的‘许灵均年"》不是李拓在《大众电影》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但却是他在《大众电影》上发表的第一次引发巨大反响的文章。
这篇文章在杂志发表后便迅速获得了广大电影观众和热心读者的认可,在这些群体当中形成了热烈的讨论声。
不仅是在读者和观众群体当中,电影界也有不少人对于李拓所提出的“许灵均年”这个概念感到十分新奇,并且相当认可,而这其中绝大多数人都是电影行业的编剧。
燕影厂这样的电影制片厂文学部每年都会分来大学生,老编剧、导演们见了这些新人,最常问的话有两句。
一是问:“谁家的孩子?”
这年头电影行业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子弟兵,同事长幼之间也多不是称呼官职或老师,而是称叔叔阿姨。
二是问:“大学生来文学部干什么?纯属浪费生命!”
因此这个时候编剧的地位是高,但你再高搞不过导演,自己费尽心思写出来的剧本都是声名显赫,可作为编剧却一生籍籍无名。
“一剧之本”这种话大家念的很多,但喊口号的时候更多。
事实上的情况是,片子拍出来烂的话就是剧本写的太差,好的话一切荣誉归导、演。
在这一点上,文艺界几十年来倒是非常统一的。
所以即便是现在,电影界的编剧们对于自身的职业也有诸多怨言。
李拓发文章赞美林朝阳,弄出来了个“许灵均年”的说法,如果按照文人相轻的习惯,电影行业少不得要吵成一锅粥,大家有褒有贬,将林朝阳这个业余编剧拉出来好好研究研究、批判批判。
但他这篇文章发表的时机特别好,《高山下的花环》正如火如荼的上映,好评如潮,感动了亿万观众。
电影剧本写的确实好,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另外又有《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珠玉在前,短短三个月之内,三部电影上映,剧本均是出类拔萃。
放眼中国电影行业,没有哪个编剧敢说,自己一定就比林朝阳写的好。
成绩和硬实力摆在这,作为专业人士,制片厂的编剧们都对林朝阳的水平感到心悦诚服。
不仅如此,这些编剧里还有不少人将林朝阳的剧本当成了参考书加以研究,越发觉得林朝阳在戏剧创作方面确实功力深厚。
最有资格发言的专业人士都心悦诚服,旁人自然不好发表什么反对意见,传来传去,大家慢慢便觉得,“许灵均年”这个说法似乎也不算夸张。
谁让人家的剧本拍出来的东西确实受欢迎呢?
《高山下的花环》上映所引起的轰动带动了“许灵均年”这一说法的流行,再加上《大众电影》的强大传播效应,让这个说法在短时间内便迅速流传于电影行业和观众群体,也给林朝阳在电影界带来了巨大的名望。
元旦之前,林朝阳收到了沪影厂汇给他的3000块奖金,去年《牧马人》大获成功后他就收了一笔奖金,所以这次再收到奖金也在意料之中,只是这个数额确实让他有些惊讶。
3000块钱奖金,对林朝阳可能不算什么,但放在这个年代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身上,这都不是一笔小数目。
谢靳说他得的也是3000块钱奖金,那这次沪影厂至少得发个两三万奖金,林朝阳不禁感叹徐桑楚的大手笔。
算起来,这笔奖金已经是他这个月的第三笔大额收入了。
第一笔收入是花城出版社支付给他的《小鞋子》和《高山下的花环》印数稿酬,共计22386元。
这两部小说再次出版,三个月时间里《小鞋子》卖了2万多册,《高山下的花环》就畅销多了,销售了28万册。
这个月电影上映,销量更是暴增,据李士非说,电影上映三天之后,各地书店的库存已经销售一空,现在出版社一直在不停加印,不过这些销量的稿酬要等过几个月才能结算。
第二笔收入是香江的明报出版社汇给他的《梵高之死》的版税,出版半年时间,明报出版社版《梵高之死》在香江买了1万7千余册,带给了林朝阳1068万港元的版税收入。
这也是林朝阳今年最大的一笔收入,折合成人民币有267万之多。
这笔钱林朝阳依旧是个人留存了10的外汇,创汇带来的侨汇券更是花不完了。
仔细算一算,83年这一年林朝阳光是稿费和版税收入就已经超过了8万元,放在当今文坛绝对是独一份的。
哪怕是那些下海做生意的、当官倒的,其中大多数人赚的也没他多,关键是林朝阳这钱还来的干净、体面。
沪影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