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屋门口,希望在走之前能再见上她一面。
只是傅子雅昨晚一直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睡了过去。
她本来也想着早上一点要起来送一送霍锐华,毕竟昨晚那是她的初吻,也是她第一次初尝情滋味。
可是,可是她竟然睡过头了。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她懊悔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哎,错过了。”
霍锐华回到学院刚好赶上了第一节课。
上午课结束,他就找到了宋友才,把想买丫鬟的事和他说了一下,希望他能帮忙。
宋友才打趣道:“霍兄,思想觉悟挺高的嘛,终于舍得买小厮丫鬟了。”
霍锐华瞥了他一眼:“尽早帮我办好此事,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宋友才点头答应:“没问题,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家里的事处理好了吗?家里一切都好吧?”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走去饭堂。
学院的饭菜也还算公道,三菜一汤加一份米饭3个铜板,、
如果只要一份米饭就只需要一个铜板。
霍锐华前一个月他为了省钱,几乎都是吃一份白米饭,或者吃几颗窝窝头。
反正她以前过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不觉得有什么。
倒是宋友才没事就喜欢拉着他一起吃,看到霍锐华舍不得打菜,知道他的家里的情况,他就会多打一些菜两人分着吃。
宋友才的父母是做生意的,不缺钱。
俗称商贾之家。
在这个阶级等级很分明的古代,
他的父母只想自己儿子能争点气,弄个官当当,把自家的阶级提升到官宦之家。
宋友才就算是为家争光,光宗耀祖了。
霍锐华读书一直很厉害,是宋友才的偶像。
宋友才觉得,虽然自己读书的资质平平,但是只要和霍锐华在一起,那一天迟早会到来的。
这一天中午两人同样在一起吃饭。
但是今天不同的是,霍锐华竟然拿出了卤鸡爪啃起来。
那香味直接飘进了宋友才的鼻子里。
他咽了咽口水:“霍兄,好吃吗?能不能给为兄也来一个?”
霍锐华也没想到,傅子雅的手艺这么好,这东西他从未吃过。
本来他娘子做的食物他是舍不得分享的,但是想到这段时间以来宋友才对自己的照顾,他吝啬地让他夹了一个。
宋友才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霍兄,这鸡爪你是哪里买的?我平生竟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鸡爪。
这手艺,这味道。我也算是吃遍县城所有的小吃了,竟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妙哉妙哉。
霍兄真有口福,再给我一个吧。”
霍锐华早就护食起来,任凭他说的天花乱坠,也再不肯给他吃。
这是傅子雅对他的心意,专门为他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