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控的不是很好,你一向做事有分寸,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这仙界该怎么搞,我们全都听你的。”狂风脸上的伤疤抽动一下,由身上拿出一把手枪递给了李晴川。
“我和你们简单说个故事吧。”李晴川看了看手中的枪说。
宋思豪和宋家人紧紧皱着眉头,五大家族的世子爷们一脸不屑。
“很多人说我是英雄,因为我把所有军阀赶出了非洲。很多人说我是好人,因为我从来不仗势欺人,一直都尽自己努力帮助有需要的人。我
有自己的慈善基金会,每年向世界各地捐款不计其数。但是我刚开始加入雇佣兵时,我的名声不是很好。其实我是与寒霜、火山和邪风一样坏的人,因为我要活下来,为了活下来我必须去做一些坏事。”
“你们说我是好人也好,说我是坏人也罢,我全都无所谓,鲜于世子说过,我刚到仙界,一切等于从头开始,我现在在仙界只是个下等人。我承认我是下等人吧,但是我不想永远做下等人,所以我要努力,像我刚成为雇佣兵时那样努力,但是我要怎么努力呢?”
“记得我第一次去金三角执行任务时,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子,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清澈,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天真,所以我没有提防他,当我转过身的那一刻,他向我打来了一颗子弹。”李晴川扒开自己的衣服,让大家看他肩窝处的一处枪伤。
“幸好他年龄小啊,他用的勃朗宁手枪后坐力太大,他没能对准我的心脏,不然我从那一天开始就死了。”
“鲜于尊荣让我想到了谁呢?那个小孩子。当时那小孩子打了我一枪就跑了,我一直没能报仇,正好鲜于尊荣挺欠扁的,这仙界的第一枪,就拿他开始吧。”李晴川将手枪对准了鲜于尊荣。
“请向我开枪。”鲜于尊荣一脸的不屑。
砰!
一颗子弹正中鲜于尊荣肩膀,将鲜于尊荣打得狠狠飞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