袅袅白烟,从温热的浴桶中蒸腾而起,隐约朦胧的勾勒出一个小孩的轮廓。
黎筝用着商队售卖的肥皂,仔仔细细的搓揉自己身上的每一寸皮肤。
刚从森林里出来,总觉得满身尘土,肮脏泥泞。
兴许还有什么“小可爱”混在衣服中被带了回来。
不从里到外,上上下下的将自己清洗上一遍,黎筝心里难受。
想起还没洗漱,就去面见了暴露真实身份的君王。
被对方拍着手臂,封为舍人的场景,黎筝只道始皇大大礼贤下士。
在森林里呆了这么久,不第一时间沐浴更衣,反而校考她的能力。
不是勤政律己的工作狂秦始皇,谁能做到啊。
深吸一口气,她闭眼将头埋进了水里。
始皇大大给她的职位是舍人。
虽说是个芝麻大点儿的官职,但好歹是官职!
放到后世,就算是入编制了。
再说,舍人是服务于相国的属官,说大不大吧,说小也不小。
离天子近,也方便黎筝继续刷存在感和好感度。
不错不错。
在秦国的事业有了着落,黎筝开始盘算,让在外游走,帮她操心忙碌商队之事的邹氏兄弟来秦国定居。
虽说时间还早,但未来打起仗,自己要是有亲人落在敌国手里,那可真是件忠孝两难全的头疼事。
邹氏兄弟们正值青壮年时期,待到之后,帮他们在秦国谋个一官半职,好让这两个为国为民的能人志士有地方一展雄图,发光发热。
在齐国得不到的,可以在秦国都补给他们!
未来朝堂上,黎筝若有什么事与其他臣子政见不合,身后有人相助,也比孤立无援好得多。
想干就干!
小孩将自己搓得掉了一层皮,浑身红通通的从浴桶里爬出来,随便捞过一块布子将身上的水迹擦了擦,跑到案几上去书写信件。
秦国即将与赵全面开战,得尽快将邹氏兄弟接到秦国。
一夜时光在书写信件与计划之中过去,熬夜的小孩直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艳阳高照,驻扎在森林之外的营地中充斥着激动的欢呼声。
鼻子上高低起伏的睡泡“啪”的一声破裂,黎筝睡眼惺忪的翻起身,穿了双舒适的布鞋,从门帘中探出一颗小脑袋。
她招呼了个人过来说明情况。
商队人员支支吾吾,说的混乱不明。
还是注意着这边动向的李斯走了过来,解释道:“陛下从西戎丘带回了一匹好马,准备赏赐给在秋猎中获胜的赢家,大伙儿都在为即将举办的盛事和陛下的奖赏感到兴奋。”
在山林中受刺的事情告一段落,所有的匪贼抓的抓杀的杀,没留下任何隐患给当地的黎民。
黎筝和嬴政出了森林之后,索性驻扎在森林外的营地里西戎丘的马场不远,嬴政带来的臣子和黎筝手下的商队人员便都在这里修养生息。
不过秦始皇是为坐不住的人,刚脱险没多久,就带着臣子们去视察了马场中的马匹,还挑了匹最骏的,要当做秋猎赢家的嘉奖。
消息一出,所有人都坐不住了。
秦国本就尚武,嬴政护卫中的勇武者更是数不胜数,一到了此等展示对比武力的节日,谁不想挣个好名次?
他们像是争夺地盘的野兽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为了稍解手瘾,甚至还在休息时间号召众人,准备私下里先比上一比,给之后的秋猎预热预热。
从消息刚散播时的热闹,到现在打算马上比一场的期间,黎筝已经洗漱穿戴完毕,重新从营地搭建的帐篷里走了出来。
但小孩没想到这预热的比赛还能牵扯到自己身上。
“嘿呀,听他们说什么比赛,就只是玩玩而已,小公子知道投壶吧?”
真说要比,在营地里也施展不开,大家直接选择了投壶作为比赛项目。
李斯将一支细箭塞到黎筝手里,又往她身后推了一把:“只要把箭支投进壶里,小公子就赢啦!快试试!”
黎筝对此不大感兴趣,甚至提不起半点精神。
她的目标是成为治理国家的文官,而不是到处秀肌肉的武将。
算了,随便投两下完事吧。
结果,脑子里想着随便投,就真的一连四五支,都砸在壶口上,全部没投进去。
杂乱的败迹四仰八叉的横陈在壶边上,比起其他人群中尽数投入的景象和屡屡爆发出喝彩与叫好声的比斗,黎筝这头当真是献丑。
黎筝老脸一红。
作为一个经历颇多的任务者,黎筝的身手其实相当不错,武力值也非常可观,若不是此世的身体还没有经过锻炼,方才又太过摆烂,实在不至于获得如此战绩。
看出小孩的不好意思